鸡泽法院采取三项措施落实河北法院阳光司法评估机制
为 切实落实好阳光司法评估机制,抓好审判管理,8月11日,鸡泽法院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确定采取三项措施保障实施:一是吃透精神。认真研读《办法》 内容,对照工作实际,查找不足和短板,有的放矢进行“补课”;二是明确责任。明确审管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整体安排与推进,将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到各庭 室,明确具体责任人,定期督导进度;三是工作常态化。健全完善各项司法公开管理制度,加强考核奖惩,以制度的规范化促进阳光司法的常态化。
河 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加强司法公开工作,于近期制定实行了《河北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暂行办法》。该指数体系设立了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 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工作机制等7项一级指数和公开开庭率、庭审录像率、一审陪审率等27项二级指数,涵盖了审判执行工作应当公开的各个环节和司法公 开的保障机制等方面。通过对全省各级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量化打分,直观反映各法院司法公开的状况,及时发现和改进在司法公开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倒逼各级 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