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88家法院司法公开成绩单张家口中院第一
河北新闻网1月15日讯(记者常方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外通报了2014年度河北全省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情况,晒出河北188家法院司法公开成绩单。其中,张家口中院得分最高排名第一,唐县法院、清苑法院则在外部评估中得分不及格。
据介绍,为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2014年11至12月,河北省法院以内、外部评估各占50%的形式,对全省188家法院的司法公开情况进行了百分制量化打分,外部评估由河北省社科院法学所承担。打分过程综合了各法院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工作机制等六方面情况。
评估结果显示,河北全省法院平均得分80.43分。张家口中院以93.55分的成绩位列全省三级法院第一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得分88.03,位列全省第22位。除石家庄中院、秦皇岛中院、沧州中院外,河北其余8家中级人民法院均进入了排名前50。临城县法院、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法院、邢台县法院是排在前3位的基层法院。
从各市的情况看,邢台、张家口、承德法院分别以88.93、83.95、83.09分的平均分位列全省前3名,特别是邢台市两级法院在全省排名前20的法院中占到了14家。在外部评估中,唐县法院、清苑法院成绩不及格,分别为56.29分和56.***分。
据介绍,2014年,河北全省99.5%的法院设置了独立立案信访窗口或接待室,并设有诉讼指南,60%的法院导诉台、案件自助查询设备、电子显示屏配备齐全,为提高立案公开程度提供了硬件基础。此外,河北省法院系统搭建起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案件流程公开率高,110家法院电子卷宗制作率达到80%,且能够进行电子档案查阅。96.8%的法院拥有门户网站,部分法院积极建立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各级法院还不断完善司法公开制度,179家法院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162家法院举办过公众开放日活动。
在本次评估中,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发现了一些司法公开过程中仍需解决的问题。各地司法公开发展水平严重不均衡,基层法院庭审公开在外部评估中得分总体不高,执行案件信息公开程度普遍不够。各法院门户网站普遍重宣传,却轻视信息公开和服务功能,栏目设置尚需优化,未与其他信息平台建立有效链接。裁判文书平均上网率不高,在外部评估中,2014年审结案件裁判文书上网率仅为58.7%,已上网文书在技术处理方面也尚需规范。此外,部分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且电子档案和电子卷宗衔接不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