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人民法院召开民商事审判权力运行管理办法、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新区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
4月25日上午,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召开关于《民商事审判权力运行管理办法》、《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新区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新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民商事审判权力运行管理办法》和《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新区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民商事审判权力运行管理办法》是新区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尝试,其核心是审判管理的“去行政化”和“扁平化”,落实司法责任制,减少审批事项和程序,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给合议庭和主审法官放权,形成“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的权责一致的审判运行机制。自2015年10月23日以来,新区法院在民商事审判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不仅案件质量有了大幅度提高,办案法官在业务能力上也有所提高。法院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克服困难,完善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群众的诉讼需求。为服务新区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新区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为此于2016年3月30日出台了《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新区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若干意见》,主要涉及环境保护、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建设、改革开放和国际化、特色城镇化建设和社会民生五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