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圆满完成2016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自评工作
截止2月8日,我市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评打分等相关工作,并于2月13日代政府向省发改委等17个部门上报自评报告及评分相关依据。2016年,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满分100分,全市各部门自评汇总得分94.7分,属优秀等级。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冀政办[2015]167号)、省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单位)《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冀粮检[2016]78号)、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粮安考办[2016]3号)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大领导和组织协调力度,抓好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主要做法: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和考核工作。成立了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张瑞书任组长,副组长由副市长王亚洲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一把手组成,负责全市粮食安全工作。瑞书同志两次听取工作汇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亚洲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对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和考核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和调度。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秦皇岛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秦皇岛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也相应制定了《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
(二)健全考核机构。我市成立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农业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主管领导担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管主任兼任,成员由农业局等13个部门科长组成,主要负责落实各项考核工作任务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也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成立考核相关机构,配齐人员,强化责任。
(三)精心组织实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培训结束后,我市立即组织各县区考核办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系统讲解省考核培训内容,解答县区疑难问题,统一考核规则和标准,为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开展模拟自查自评。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照考核评分表进行模拟自评,并根据模拟考核自评结果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模拟自评结果,共同研究完成考核目标的具体措施、整改项目和时限,明确了年终达到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