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用事业局严抓施工环境欢迎市民监督
施工不达标怎么办?对这样的施工单位,第一次罚1—5万,第二次再不达标罚5—10万。
5月20日,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张文泽接受记者采访,就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会后该局的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介绍。张文泽称,2016年,公用事业局主要在建的工程有乐凯大街南延、复兴路西延、建国路改造、隆兴路改造等,将要施工的有隆兴西路改造、北部新城改造等工程。在5月7日动员会结束后,该局迅速成立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
同时,针对该局市政施工的特点,依据河北省扬尘治理十五条、保定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二十二条,出台了相关标准。该标准规定,不按该局标准执行的施工企业,第一次发现处以1—5万元的罚款,并对监理公司处以5000到10000元的罚款,对项目指挥部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在同一工地第二次发现不按标准执行,将对施工企业处以5—10万元的罚款,对监理公司处以1—3万元的罚款,对项目指挥部进行严厉批评并停工整顿。
为了对施工环境加强监督,该局还将所有工地的项目指挥部主任、监理公司负责人、施工企业负责人全部在公示栏上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3090112,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