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饶阳县司法局四项措施加强律师队伍管理
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记者周春旺 通讯员王锋)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律师工作,加强律师队伍“四有”建设(有信仰、有作为、有品德、有能力),衡水市饶阳县司法局从依法整顿、健全监管机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力强化律师监管,树立良好的律师队伍形象。
依法进行整顿。开展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做到“四查”。即:查执业资格、查执业范围、查收费标准、查执业纪律。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向全系统通报,停业整顿。对存在违法违纪执业人员予以清除。对存在乱收费问题通报批评,多收部分全部退还。
健全监管机制。定期召开例会制度。各所每月初向司法局汇报上月工作、下月安排,并向县局报送工作台账(包括受理或代理案由、当事人信息、收费情况、回访情况等);涉及民生等敏感问题的重大案件实行报告制度、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并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对各执业机构、人员进行不定期执法检查,对违法违纪者从严处理,邀请各阶层代表年终评议,扩大社会监督面。
加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党建工作。成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党支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继续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律师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诚实守信意识,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建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档案”。该县司法局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对法律服务机构、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建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档案”,不合格的予以取缔。实行“阳光”服务,取缔杜绝暗箱操作,查处知法违法、欺诈群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