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屯垦镇探索推行农村养老模式
为切实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屯垦镇创造性实施了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试点建设,从物质保障和精神享受两个层面满足了农村老人养老需求,探索出了一条解决农村老龄人口集中养老的有效途径。
一、明确建设思路。“治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察民疾苦、解决问题,是关心群众生活、做好群众工作的切入点,也是创新工作思路,寻找工作突破口的重要方法。近年来,随着老龄化人口的逐年增加,农村大量青壮年进城务工,农村空壳化、空巢化问题日益凸显。去年7月份,县委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关爱空巢老人”行动,按照活动要求,我们组织镇里的领导干部对全镇空巢老人的经济来源、健康状况、子女赡养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到,大部分老人们晚年生活不容乐观,在住房、医疗等方面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情感缺少慰藉,部分老人日常生活都难以自理,可以说现状令人堪忧。段家沟的一位庞姓老人,今年79岁,儿女都在外打工,独自生活,一天突发重感冒,被病痛整整折磨了一个晚上,使本来身患其他疾病的他进入了生命危急状态,拼命挣扎着爬出50多米的院子向路人求救。同时,在去年的危房改造工作中我们发现,这项惠民工程真正的实际效果还不尽人意、不够完善。有例为证,三棚村一位80多岁老人,住房相当简陋狭窄,堂屋放着为自己准备的棺材。根据条件村里对其现住房屋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人员询问这房屋改造好了之后怎么用,老人回答说要留给子孙住。而他的儿女在外打工,孙子刚上小学,这间改造好的房屋等老人百年之后,最终还是空房,没有实际利用价值。特别是其中十棚村一户危房户刚刚改造完,房屋主人就离开人世,返新的两间房屋现在空着无人居住。
二、搞好示范带动。不是做不到,只是想不到。现实的成效是对工作最好的诠释和验证,范家营“互助幸福院”效果良好,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起到了典范带头作用。幸福院采取“集体建院、集中居住,统一管理,互助服务”的模式运行。集体建院。坚持“项目围绕幸福院整合,资金围绕幸福院集中”的原则,采取整合项目、捆绑资金和公共资源共享等方式,由村委会负责主体建设,由民政、住建、财政等部门负责基础配套建设,村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在资金筹措上,采取镇政府垫资,发动屯垦籍在外施工队回乡献爱心垫资施工,向县领导及民宗局等部门申请帮扶等措施,低成本、高标准的完成整体工程建设。集体建院使有限的房屋改造资金建成可重复使用的房屋,有效地避免了项目重复投入建设的弊端,实现了项目资金捆绑集中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率。集中居住。在老人自愿、生活能够自理、具备危房改造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儿女申请办理入院手续。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每户分到一套使用面积为47平方米的小型住房,包括居室、阳台和储藏间,集中配齐水、电、暖等生活设施,老人无偿居住,子女没有继承权。入住户将原宅基地证给予村委会,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政府进行拆迁、复垦,用于村内的绿化、美化等集体事项。这样可有效节约包括土地在内的各种资源,既实现了人口集聚,资源共享,又能解决过去农村环境脏乱差、房屋闲置等问题。统一管理。互助幸福院为集体财产,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制定了入住公约、院民守则、互助协议、党员联系等制度,并设立了互助幸福院公用账户,配备了与外出务工子女的联系电话。院内建立党支部,充分发挥老党员威望高、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帮助老人们联系在外打工的子女们,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传达给他们,把老人的生活情况反馈给他们,使他们能够安心在外工作。统一管理极大的节约了服务成本,有利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幸福院采取院民集一点,村委会筹措点,向上争取点等方式,解决供暖、供水、供电等方面问题。救济款物分到每家每户,入院老人可以根据不同的生活习惯和口味自己调剂伙食,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由邻居进行互帮互助,老人们在闲暇时间也可以自行组织娱乐活动。老年人集中居住在原来的村子里,人际关系、生活环境没有改变,大家可以互相帮助,生活有保障、娱乐同享受,有效***了传统敬老院建设的弊端,较好解决了进城务工子女的后顾之忧,为子女赡养老人提供了良好平台。
三、实施综合服务。做好民生工作,关键是了解群众需求、关心群众疾苦,真正做到“民有所需、我有所为”。如何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为老人提供最贴心的服务,我们做了大胆尝试,最终确立按照群众“自立、自理、自救、互助”的原则,采取“三个结合”方式的提供服务:一是管理上采取行政管理与老人互帮互助相结合。幸福院实行村支部负责制,参与幸福院的日常管理工作,统一调配政府、社会等各方面的资源,负责院内的治安、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日常工作。在平时生活上,老人之间互帮互助。二是服务上采取专人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互助幸福院由村支部派专人服务,逐步尝试引入家政服务模式,并设置医疗卫生室、小超市等服务场所。同时发动社会各界志愿者积极主动投入老年人服务事业,在政策宣传、文体活动、医疗卫生等方面给予服务。三是生活保障上采取家庭自理与政府和社会公益资助相结合。入院老人的衣食住医等日常生活保障要由老人或其子女自理。乡政府提供取暖用煤和粮油补助,统一发放农村低保、五保生活费等,并为老人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农业生产场地。同时,鼓励社会共同参与老年事业,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发展老年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