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市政府办公厅: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县政府多次召开政府专题会议,安排部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充实机构人员,提升工作质量。为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明确要求各部门办公室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两名信息员专门负责信息采编、审核、上传、发布等工作。严格实行人员变动上报制度,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形成完善的工作网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流畅运行不脱节。
(三)完善制度建设,保障工作落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4〕5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邯政办〔2014〕77号)精神,我县印发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工作方案》(大政办〔2014〕49号),将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了17个牵头部门,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2014年以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日常信息公开为重点,政务公开、执法公开工作加快推进。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按照省、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县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大政办〔2014〕70号),在全县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冀办发〔2014〕25号)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邯政办〔2014〕1号),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我县积极着力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对“大名党政信息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改版后的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国大名”,并在门户网站中增加了智能检索、移动应用等先进技术功能,建立了信息公开数据交互系统,实现了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和充分利用。改版后的“中国大名”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内容,让群众更全面、更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公开载体的功能得到继续强化。
二是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加强与公众的交流。新网站增加了政务微博板块,将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大名政务”与“中国大名”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链接,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以县电视台、县图书馆、县档案局信息查询中心、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栏、公示栏、信息公开板面等其他方式为补充,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等方面的信息。另外还通过报刊、广播、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止目前,我县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传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信息1250条、各类政府文件69件,比2013年增长了14%。各乡镇、各县直部门利用政务公开栏、报纸、媒体等形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2376条,比2013年增长了17.7%。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县认真贯彻已建立的依申请公开制度,今年以来,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始终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国现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本年度内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问题。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县围绕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利用1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到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等牵头单位进行了督促和指导,促进工作落实,实现了在日常性公开的同时向突出重点公开转变。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和省、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结合***和省、市政府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认真做好***和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工作。对全县32个部门依法实施的87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衔接。其中,合并13项,调整管理方式11项,取消7项,保留62项。同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公布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监管事项目录》(〔2013〕218号),结合各单位上报审查事项,对我县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监管事项进行了首次审核确认,保留实施7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38项行政监管事项。今年2月份,经县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了大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本级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监管事项目录的通知》(大政〔2014〕4号),并在网上进行公布。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今年我县各单位进一步完善更新行政权力目录,绘制行政权力流程图,公开权力名称、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县积极探索政府常务会议及重大决策的全程公开,涉及民生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实行听证制度,积极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充分满足了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力度。坚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结果定期公开制度,具有行政执法执罚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如实公开执法结果,为群众查询和监督行政执法情况创造了条件,促进了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截止目前,在大名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集中公布各类行政职权358项,各类办事流程图437项,每项权力事项的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材料、表格、办理流程和监督电话等信息一目了然。
(三)进一步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我县把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作为重点,及时下发了通知,明确公开内容和主体,确定公开时限和目标。要求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外,全县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部门预决算要尽快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增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的透明度。
(四)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信息。我县针对群众关心的保障性住房问题,加大此类信息的公开力度,相继发布了《大名县2014年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进度》、《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限价商品房销售的分配方案》、《大名县住房保障审批流程图》、《大名县2014保障房申请条件及提交资料》、《大名县保障性住房2014年年度计划任务》等信息,满足广大群众的信息需求,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五)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我县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通报基本药物、餐饮服务、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情况;利用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共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774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以事故案例、安全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共发放有关资料2000余份、悬挂标语30余条、展示展板50余块、现场解答咨询群众千余人次。此外,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类信息,利用局门户网站中“曝光台”这一板块,曝光违法行为,公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信息,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少数部门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等问题,公开意识有待增强;政府网站建设仍需加强,互动功能和便民服务有待进一步提高。2015年,我县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重要政务活动信息及时公开。对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主动、全面、准确发布。
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三是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研究,强化对全县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努力提升全县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水平。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四是进一步强化办事公开。加大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力度,将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工作流程、审批要件、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等工作要素全面公开,办理结果向社会即时公开,办理过程要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加大回应社会关切力度。各部门对重要政策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措施,出台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出台后要进行深入解读。要加强“网络回应人”等运行机制建设,为公众提供顺畅的政民互动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