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许可证分级发放有新规
日前从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商务部日前发布了《2015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并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目录对48种货物出口许可证分级发放作了详细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我市相关企业,应及时了解详规内容,确保可以顺利办理相应出口许可证。
据了解,今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48种货物,由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简称许可证局)、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简称特办)及商务部授权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发证机构(简称地方发证机构)负责签发相应货物的出口许可证。其中,许可证局负责签发玉米、小麦、棉花、煤炭、原油、成品油6种货物的出口许可证;特办负责签发大米、玉米粉、小麦粉、大米粉、锯材、活牛、活猪、活鸡、甘草及甘草制品等22种货物的出口许可证;地方发证机构负责签发冰鲜牛肉、冻牛肉、冰鲜猪肉、冻猪肉、冰鲜鸡肉、冻鸡肉、消耗臭氧层物质、部分金属及制品、钼制品、柠檬酸、青霉素工业盐、维生素C、摩托车(含全地形车)及其发动机和车架、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等20种货物的出口许可证。另外,在京中央企业的出口许可证由许可证局签发。甘草的报关口岸限定为天津海关、上海海关、大连海关;甘草制品的报关口岸限定为天津海关、上海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