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劳动力转移话城镇化
我市去年有6.8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从第一产业转移,其中转移到第二产业3.9万人、第三产业2.9万人,农村从业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昨日本报报道)。一系列数据表明,我市的城镇化进程正在迈出新的步伐。
3月5日,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再次强调,城镇化是解决城乡差距的根本途径,也是最大的内需所在。城镇化,即由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转变的过程。往往,人们习惯用城镇化率来衡量城镇化的程度,而城镇化的核心,还是人的城镇化,即实现规模城镇化向人口城镇化的转变。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人们从农村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美好。这种“美好”,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有着体面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6.8万农村劳动力成功“转产”,不仅让自己的腰包厚实起来,更带动十几万乃至更多的人进入城镇。而且,这种“涌入”实现了宏观上的“多赢”:既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也丰富了城市市场,更弥补了城市劳动力的结构性稀缺。
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农民个人意识的转变。从统计数字来看,我市农村劳动力中,只有三成左右的人在从事农业,越来越多的农民已经走进企业,融入城镇,还有不少成为了创业者。农民意识的变化,既是城镇化进程的生动写照,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果。
而在这背后,既有着市场观念的增强,更有着“公共服务”这只手的影子。正是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业就业岗位增加、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从根本上疏通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道路。
因此,人的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农民进城,还要促成农村劳动力的成功转型,否则就会陷入半城镇化、伪城镇化的“怪圈”。只有实现这些劳动力在新岗位上的价值,才能使他们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新市民”,村民市民化了,乡村才会真正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