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组织涉农资金问题整改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13日发表
近 日,经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市部分县(区)在涉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存在的涉农资金滞拨、县级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部分涉农资 金和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各县(区)按《整改通知书》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各县(区)整改方案,并于7月30日前完成各项整改工 作,不能如期进行整改的要说明原因、明确完成时间,对限期内仍未进行整改的县(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令第427号)的规定追究相 关部门负责人和县(区)主管领导的责任。 来源:秦皇岛市政府网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21:39: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