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对市本级在校学生进行医疗补助
提醒在校、就托学生儿童及家长及时缴纳保险费
新入学学生在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和合承德网讯 (记者李嘉,通讯员李野) 承德医学院学生李某某因患血栓形成颅内静脉窦,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接受治疗,医疗总花费9.7万余元。因其在校期间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医保基金支付6万余元,减轻了她的经济负担。8月31日,记者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了解到,2015年市本级在校学生(上学年度)医疗补助已经结算完成,正在陆续发放,本次为474名学生结算医疗补助68万元。截至7月底,市本级共为11***名学生报销医疗费用207.6万元,大病保险报销8.62万元。
据悉,我市加大医疗保险在学校的扩面保障力度,到目前,我市在校大学生和城镇学校学生参保率均达到100%,农村学校学生参保率达到50%以上。据测算,到目前,我市市本级在校学生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已经达到59.7%,县区学生在二级以下医院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已达到65%以上。
针对学生患病率低、患大病少、意外伤害多等实际情况,我市对学生医保政策不断调整完善,提高待遇水平,将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并建立学生医疗补助制度,对学生经医保基金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予以补助,不设起付线,每年分两次进行报销;建立大中专院校学生门诊统筹制度,将门诊统筹基金拨付给大中专院校,负责本院校学生门诊药费和医疗补助的落实。
同时,对患重症尿毒症等四种门诊大病学生的门诊治疗、检查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对学生患白血病和恶性***的,在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9万元。学生在实习期间、寒暑假回原籍期间、因病休学期间的医疗费用均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大中专学生毕业一年内,仍可按照学生标准参保和享受医保待遇;大学生在校期间与在本市内就业后的参加医保的年限可连续计算。
据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已将学生参保享受待遇周期由按自然年度调整为按学年度为准,并从9月延长至12月,达到16个月待遇期。从本月起,大中小学校学生陆续开学,特提醒在校、就托学生儿童及家长及时缴纳保险费,而新入学学生在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避免以后因遗忘缴费而影响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