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方案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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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3日发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逐步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指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就切实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全面部署、综合协调、调查摸底、资格初审、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 将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总体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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