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会议
12月10日,市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就实施方案中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任务目标等进一步细化、明确。
我市农村约有近800万人靠原煤散烧取暖,年耗煤约548万吨,大部分为低质原煤,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成因。加快实施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是治理大气污染、建设美丽乡村、调整产业结构、拓宽环境容量的重大举措,是改善和提高农民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势在必行。
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俊岭要求,加大宣传造势,动员群众,营造氛围,提高广大农户对清洁能源的认识;抓好示范带动,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扩大推广范围;落实配套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调控、效益吸引,充分调动农民使用清洁能源的积极性;抓好源头管理,从煤炭市场抓起,多措并举,实现散煤减量替代与清洁化利用。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农工委书记王惠欣主持会议。她强调,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将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明确任务要求,确保完成任务,以实施方案为抓手,减少农村劣质煤、分散煤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