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响应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13日发表
受冷空气过程影响,12月6日,我市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
根据河北省大气办《关于解除区域一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2月6日零时起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响应,继续执行《唐山市2016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唐政办字〔2016〕285号)有关规定。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继续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确保各类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21:46:0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