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
在日前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这是自1985年我国开始实施“一五”普法规划以来,我市获得的最高荣誉。同时,市司法局被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卢龙县被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宋贺斌、李溪(女)两位同志被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市委书记孟祥伟在《秦皇岛市法宣办 秦皇岛市司法局关于我市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的情况报告》中批示:“祝贺!望再接再厉,务实推进。”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决心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大力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和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法治秦皇岛中的基础作用,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再创佳绩、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