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民生不停歇——唐山医保惠民行动纪实
今年的冬天格外暖和,阳光如缕,微风荡漾,很有些春天的意味。路北区龙东小区,几位老人一边晒太阳,一边唠家常。“听说了吗?咱们退休的,医保费交够一定年限后就不用再交了。”“早知道了,市委、市政府真是办了件大好事!”“我还听说,县里的在市里看病买药,可以使当地的医保卡了,我那亲家以后再也不用跑回县里报销了!”“还有,听说市政府发文件了,调整了好多医保政策,以后看病,更方便、更省钱了,真是雪中送炭啊!”“还有还有哪,政府现在正集中打击骗保套保呢……”近期,医保带给我们生活的变化再次成为街谈巷议的话题。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执政为民,当以民生为本;改善民生,当以惠民为重。医疗保险工作既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如何让唐山老百姓“疾有所医、病有所保”一直牵动着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们的心,一直都是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点之一。
2014年7月以来,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帮助下,主动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以问题为导向,向改革要动力,躬身落实“四个干”,树牢“情系民生、造福百姓”核心理念,攻坚克难,加速提质,围绕“顺民意、暖民心、解民忧”,开展了一系列医保惠民行动,打出了一套“调政策、推统筹、建制度、塑形象”的组合拳:实施职工医保“单基数”征缴,惠及全市1.2万家参保单位和150多万名退休人员;推行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实现参保居民“同城同待”;提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基本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取消异地居住(工作)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自付比例,将血友病纳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简化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参保手续;部署开展“2014打击套保骗保”专项行动;制定医保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加强内部管理和约束;在全局上下倡导苦干实干,用一件件实实在在的惠民实事温暖每一位参保人……
安好社会“稳定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双改单”征缴,让企业和退休人员“减负”
“真是太好了,以前做梦也想不到,像我这样的退休工人,以后不用再缴纳医保费也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了,现在党和政府的政策对我们老百姓真是越来越好啊!”今年62岁,家住路南区永乐园小区的李国林老人面对我们,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一连说了几个“好”字。原来老李是原陶瓷集团的职工,自己缴纳了几年养老保险费后,在2012年办理了退休手续,退休后,最让老李头疼的问题是:医疗保险费交到啥时候是个头?而2014年11月26日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彻底解除了老李的后顾之忧。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双改单”,即改变以往参保单位为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终身制”缴费办法,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且最低缴费年限、实际缴费达到规定要求的退休人员,参保单位和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照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单基数”缴费政策不仅为企业和退休人员减轻了经济负担,而且充分体现了公平原则,不论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是企业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均执行统一的最低缴费年限政策,最低缴费年限不因参保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而异。同时,“单基数”缴费政策充分体现了对老职工等弱势群体的照顾,医保制度实施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或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可以用来为老职工抵减一部分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因此,“单基数”缴费政策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退休人员经济负担的同时,有效解决了退休人员在因企业改制、破产倒闭等原因导致断费断保的情况下,依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问题,起到了较强的社会“稳定器”作用。
“夜深知雪重,时闻折竹声。”《社会保险法》实施后,设定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实施“单基数”征缴,逐渐成为广大退休职工和企业关注的热点焦点。
“群众的期盼就是我们工作的方向!只要是让老百姓和企业受益的事,就坚定不移地干、坚定不移地干成!”市人社局领导班子横下一条心,在充分研判形势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高度,把为企业发展减负松绑添活力,为群众生活减轻经济负担作为做好人社工作的“主攻”方向,将这项工作列为2014年六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
2014年7月,“双改单”专题调研攻坚组成立。他们搜集整理了国内大量的文献资料与经验做法,调取了全市150多万职工的参保信息和500多万条就医信息,并对全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参保单位做了精确测算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拟定了四套实施方案,并对四套方案的可行性和优越性进行了综合分析对比和数学模型验证,最终确定了一套“参保单位可承受、医保基金可持续”的“单基数”征缴方案。
就制定落实此项政策,市人社局多次召开党委会和局务会进行研究讨论,每位班子成员都提出了意见建议。同时,先后召开3次座谈会,分别征求了各类企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县(市)区政府、医保经办机构的意见建议。
寒随一夜去,春随五更来。讨论稿经过反复修改,于2014年11月,在通过合法性审查后,经市政府十四届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擎起健康“保护伞”: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让“同城同待”的梦想照进现实
“以后我和老伴在市里医院住院看病,用遵化的医保卡就可以直接划了,不用先垫付再回去报销了,而且与市里的报销比例还一样呢!”“买药就更方便了,直接可以在市里各个医保定点药店买,再也不用回去买了!我们也可以和市里人享受一样的待遇了!”家住鹭港小区、来市里照看孙子的王慧贤老人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如数家珍地向我们娓娓道来。
王大妈欣喜的背后是市委、市政府为基本民生保障提供坚实后盾的科学决策,是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社会政策托底的惠民举措,是为百姓撑起健康“保护伞”的实际行动,是对广大参保人“同城同待”梦想的热切回应。
为纾缓城镇职工“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市人社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自2014年7月开始,加快推进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截至2014年11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网络全市联通,实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全市统一,实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城同库、同城同待”。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医保卡)在全市范围内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内就医、购药,有效降低了全市城镇职工看病买药的成本。
在夜以继日、马不停蹄地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过程中,居民医保存在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我市自2008年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来,各县(市)区相对独立地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市本级以及14个县(市)区相互之间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医疗服务资源和水平差异较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各不相同,经办管理模式与信息系统也不统一,导致不同统筹区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个人缴费、最高支付限额不一致,给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全市范围内持卡就医造成不便。
群众的“心事”就是市委、市政府的“大事”,群众的“难事”就是市委、市政府的“急事”。
“不吃不睡也要在年底前出台居民医保市级统筹政策!要让各类参保人都要享受‘同城同待’!要让所有参保人都能享受更方便、更便宜的医保待遇!”市人社局领导班子向全局干部职工发出掷地有声的号令,随即在全市范围内打响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同步推进”的“攻坚战”。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经过五个月的认真调研、反复测算、多方论证,2014年12月3日,唐山市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通知》,从统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水平、信息系统、经办业务流程、基金管理等五个方面对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进行了明确规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一方面方便了群众就医,信息系统全市联通后,可实现网络信息共享,参保人可在全市范围内持卡(医保卡或社保卡)就医,实时结算,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报销难”的问题,大大减轻广大居民就医奔波之苦。另一方面,从提高基本险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比例,降低门诊特殊疾病起付线、住院起付线,同级财政负担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等方面,提高了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全市广大居民“看病贵”的问题。
提高了基本险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基本险成人类由每人每年3.5万元提高至10万元,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由每人每年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比例,一级医院由75%提高至80%,二级医院由60%提高至70%,三级医院由50%提高至60%;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由900元降至700元;门诊特殊疾病起付线由1200元降至1000元……
同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为京津冀一体化医疗保险网络结算、京津冀异地就医结算,以及广大居民将来在更大范围内异地就医购药奠定了基础。
打出政策“惠民包”: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24项政策,让一行行文字带上温度
小周做销售工作十年了,需要经常出差。2014年10月的一天,在青岛跑业务时,突发胃出血住进当地的医院治疗,因为没有按规定及时回唐山办理备案手续,治疗结束后,全部医疗费需要自付。对此,小周很有些情绪,来到市医保部门诉苦。
民之所望,改革所向。与群众利益休戚相关的医保惠民政策调整,既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顺应群众期盼、回应群众诉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市人民的现实要求。
为此,市人社局对小周反映的情况迅速作出反应,并举一反三,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收集汇总群众诉求。根据群众诉求的频度、涉及人数的广度、事情紧迫程度等,通过精确测算与数据分析,形成了条分缕析的医保民情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论证和意见征集后,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为改革切入点,于今年1月,以唐山市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关于调整城镇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打包出台了诸多沉甸甸的医保惠民政策,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百姓心坎上。
——异地居住或工作的参保人员,工作或居住地定点医院的选择由1-2家增加到1-3家,并取消住院医疗费先自付20%的规定。
——转外住院、异地急诊住院参保人员,转外住院和异地急诊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20%降低至10%。转外住院时限由1个月延长至3个月,且一个治疗期结束后,再次去上次的医院治疗,只需持首次转院申请单复印件和转往医院复诊意见,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后,即可继续住院治疗。
——取消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异地急诊备案手续。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5.5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7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20.5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3万元,此两项合计40万元,为全省最高。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特检特治”个人自付比例由20%降低至10%。
——参保人停保或断保后,再次参加职工医保时,不再缴纳滞纳金,减轻这部分弱势群体的经济负担,促进就业。
——对停保或断保人员,3个月内办结续保手续的,停保或断保期间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或断保超过6个月,参保或续保后,等待期由6个月调整为3个月。
——居民医保新参保人员参保或续保人员续保时,只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个人缴费部分,不补缴以前年度的医保费,参保后不补录报销参保前和断保期间的医疗费。
——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由住院起付线、特检特治自付费用、乙类药品自付费用、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药准字类药品、中药饮片产生的医疗费可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将血友病纳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
——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在我市合法就业的,可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其家属子女可参加居民医保。
——新出生婴儿参保手续办结期限由出生3个月内延长到6个月内,6个月内在每月居民医保征缴期参保并办结缴费手续的,可补录报销本年度医疗费,减轻了出生即患病婴儿家长的经济负担,体现了医保政策的人文关怀。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已经缴纳下年度医保费的,发生死亡、工作调动、转参职工医保、重复参保等情况,可在当年12月20日前办理居民医保退费手续。
——本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由只能在上一年的9月、10月提前缴纳医保费,变更为本年度每月1日至10日及上一年10月至11月都可缴纳医保费,解决了因执行3个月等待期而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参保难”问题……
守住百姓“救命钱”:开展“2014打击骗保套保”专项行动,让医保基金运转更加安全
“医保基金是参保人的保命钱、救命钱,市委、市政府和唐山老百姓让我们管理这笔钱,是对我们的高度信任,如果我们管不好、用不好这笔钱,就对不起组织的厚望、对不起百姓的期待!医保基金绝不能成为一小撮人眼中的‘唐僧肉’!要向以身试法者亮剑,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规违法行为!”这是2014年11月21日打击骗保套保调度会议上,市人社局党委的郑重宣告。
严冬不肃杀,何以见阳春。会后不久,以成立打击骗保套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标志,为期一个月的全市“2014打击骗保套保”专项行动拉开帷幕。此项活动坚持全市范围内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格式汇总、处理标准“五统一”,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和履行医疗服务协议情况,以及基金支出额度较大、医保费用增长过快或增幅过高、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集中的民营医院作为检查重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药品进销存台账是否建立以及存在的问题;核查患者身份,人、证、卡是否一致,重点是本院职工在本院住院以及住出院频繁人员,是否存在降低住院标准,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等行为;核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查医嘱、病程、记录单、执行单、报告单等与实际治疗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虚假上传检查、治疗费用,伪造医疗文书等行为;核查用药是否符合药品法定说明书和药品目录规定,是否存在违反临床用药常规及联合用药规范,超剂量、超品种用药行为;检查是否存在扩大、伪造病人病情,串换诊疗项目及药品,或以虚开诊疗项目、虚假延长诊疗时间以增加诊疗费用的行为;检查是否有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私立项目收费的行为;核查大型设备检查、体内置放的一次性材料和康复理疗监护等是否符合规定等。
11月22日至23日,市人社局抽调医疗保险相关处室和单位政策清、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临床、财务专业人员50余人,组成11个检查组,对市本级37家医保定点民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突击检查。
11月24日,在全市打击骗保套保专项行动开始后不久,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形成在全市范围打击骗保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了各县(市)区人社局局长、主管医保工作副局长参加的全市“2014打击骗保套保”专项行动动员会议,会议印发了《“2014打击骗保套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对全市“2014打击套保骗保”专项行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11月28日,在对前期11个检查组开展突击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市人社局召开了局党委(扩大)会议,听取打击骗保套保专项行动专题汇报,经研究,决定对存在问题的定点医疗机构分别给予限期整改、拒付费用、暂停结算等处理,对问题突出的进一步查处,对存在违法问题的拟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中,对36家定点医疗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36份;对30家定点医疗机构拒付违规费用887214.12元;对11家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医保基金结算;对需进一步调查的13家定点医疗机构,派出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局医保处、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4个联合检查组进行核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了行政处罚处理,对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后,市人社局又派出10名县级干部带队对各县(市)区打击骗保套保专项行动进行了调度与督导。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先后抽调180人次业务骨干,组成了36个检查组,对市本级43家公立医院、111家县(市)区医院进行了检查,检查住院患者2449人次,抽查病例2383份,拒付违规费用254.6万元,对市本级36家存在问题的医院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暂停结算9家。同时,对问题较多的11家民营医院进行了延伸检查,并依据相关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延长整改时间、行政罚款、取消定点资格、移交司法机关等处理,有效震慑了骗保套保行为。
戴上权力“紧箍咒”:制定医疗保险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举措,让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人不以规矩则废,权不以规矩则滥。
“治已病”不如“治未病”。给权力戴上紧箍咒,注重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钥匙交给老百姓,是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运行、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
为此,市人社局扎实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内部控制、推进公开透明,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在权力运行上不留“暗门”、不开“天窗”。
——建立内控制度,构建权力运行“铁栅栏”。着眼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执行与监督分离,2014年11月3日,市人社局印发了《唐山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从组织管理控制、业务运行控制、监督与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内部控制管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安全。
在组织管理控制方面,通过明确岗位职责、重要工作定期相互通报等举措,建立健全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监管体系;通过实行例会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公开透明的决策机制;通过实施业务经办授权、经办初审、经办复核等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的工作流程;通过业务经办绩效考核、奖优罚劣等举措,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奖惩并举的考评体系;通过聘请专家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建立健全客观公正、权威有效的第三方专家评审机制。
在业务运行控制方面,通过加强资质审核、合议评审、调查取证、集体决定等环节的控制,健全定点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规范初审、复审、核定、稽核、整改、争议处理等环节,强化对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缴费基数核定的控制;通过规范审核内容、限期意见反馈、严格审核结算、明确稽核内容举措,加强医疗保险审核与稽核控制;通过规范年度预算、月份结算、年终决算、考核管理等环节,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结)算和检查考核管理控制;通过信息安全、运行安全、保密安全、环境安全等环节控制,加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控制。
在监督与管理方面,通过建立健全自查自纠、互查互纠、专项检查、定期报告、风险防控、考评奖惩、控制管理分工负责、风险防控过错责任追究等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的监督与管理。
——推进阳光医保,涂上权力运行“防腐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此,市人社局在医疗保险领域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着力铲除可能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在全面公开医保“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基础上,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大力推行医疗保险管理经办“十公开”,即“两定点”单位准入和退出标准公开;“两定点”单位名单、级别、服务项目公开;“两定点”单位管理服务协议公开;“两定点”单位审核内容、流程公开;“两定点”单位稽核内容、流程公开;“两定点”单位违规通报公开;医疗保险总额预算制结算管理办法公开;医保定点医院预算、决算结果公开;医疗保险费征缴、基数核定标准流程和享受最低缴费标准单位公开;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和消费情况公开(参保人通过密码查询)。
——健全监督机制,筑牢权力运行“防火墙”。统筹发挥日常监督、社会监督、第三方监督、纪检监察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使医保领域的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在日常监督方面,运用谈心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等手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架设“警戒线”,打好“预防针”,同时,严格落实医疗保险领域各项规章制度,真正使制度成为硬约束。
在社会监督方面,规范了医保经办流程,对医保各项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明确了事情怎么办,由谁办、何时办,办到哪种程度,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以及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在第三方监督方面,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经办行为、定点机构的服务行为及参保人员的就医行为等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运行等环节进行监督,听取、收集、反馈社会各界对医保政策及经办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建立了由20人组成的市医疗保险专家库,对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专业技术、药品专业技术、涉法涉诉、基金监管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由专家提供决策咨询,对有争议的事项进行评审,评审结论作为解决争议的主要依据和处理今后类似问题的参照标准。
唱响实干“主旋律”:树牢“情系民生、造福百姓”核心理念,让干事创业正能量不断迸发
从炎炎夏日到瑟瑟秋风再到皑皑白雪,200多个日日夜夜,市人社局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始终没有忘记最初的信仰,始终没有忘记为什么出发——情系民生,造福百姓。
“尔俸尔禄,民脂民膏。”“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为了他们过上好日子,就要苦干、实干、拼命干!”
这是许许多多的不眠之夜——
医保政策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数据都关系到参保人的切身利益,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看似简单的几组数据,是在对数以百万计数据的反复测算基础上确定的;区区几千字的几个文件,是经过几十次专题讨论反复修改形成的。这些政策浸透着人社部门干部职工的滴滴汗水,染白了领导班子成员的丝丝华发……
这是许许多多忙碌的身影——
医保执法和稽核人员辗转往复于各大医院病室、药房和定点药店之间,对各种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拉网式布防和地毯式检查,不少女同志怀着身孕,冒着被病菌感染的危险,依然战斗在稽核第一线……
医疗审核人员数十双眼睛不分昼夜紧盯着网络监控预警分析系统,对医疗服务网络监控实时抓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即时预警与处理,很多同志积劳成疾患上了眼病和腰椎疾病……
信息技术人员为给市级统筹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支撑,“白加黑、五加二”地深入各县(市)区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院、药店,调系统、装软件、导数据,常常吃不上一口热饭,喝不上一口热水……
这是许许多多的酸甜苦辣——
医保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面对医保患者和家属的不理解、撒怨气,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用平和的微笑、温暖的话语、周到的服务,融化了患者心中一座座冰山……
医保执法和稽核人员面对个别监管对象的百般阻挠和无理纠缠,以“打掉牙,和血吞”的诚心和责任心,始终耐心说服、不急不恼、文明执法……
医保战线广大干部职工面对日益增长的民生诉求和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筚路蓝缕,夙兴夜寐,有的因为很少回家不能得到家人的理解,有的因为坚守岗位不能为病榻上的父母尽孝,有的因为加班加点不能照顾襁褓中的孩子,有的因为长期劳累病倒在工作岗位上,有的再也没有醒来——2014年11月13日,市医保局财务处副处长李宏民因为改革医保财务支付方式,长期加班引起肺栓塞,永远离开了心爱的医保事业,永远离开了他常常挂念却一年多没一起谈过心的正在读高三的女儿……
医保人的“苦”、医保人的“酸”、医保人的“泪”,换来的是唐山父老乡亲心中的“甜”。到2014年年底,全市参保职工和居民已达223.3万人,是启动初期的26倍;年管理的医保基金达50亿元,其中市本级30亿元,是启动初期的60倍;管理的定点医院、药店达2108家,是启动初期的105倍,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均居全省前列。我市已经朝着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从“人人享有”过渡到“人人公平享有”、实现医保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六出飞花入户时,坐看青竹变琼枝。”带着不变的使命,踏上不变的征程。为了全体参保人质朴而期盼的目光,他们一直躬身前行、从未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