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起河北省将开展酒驾毒驾等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秦皇岛新闻资讯网(www.qhdxw.com)据秦皇岛日报 记者从河北省交管局了解到,“打非治违”第五波次整治“酒驾”、“毒驾”及高速公路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即将开始,为了大家的出行平安,省交管局发布了安全预警提示,请大家守法文明出行,远离酒驾毒驾,平安出行。交警提示:
1.9月18日至9月27日,全省各级交管部门将开展酒驾、毒驾、高速公路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对查出的酒驾、毒驾及各类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2.“双节”临近,亲朋好友合家团圆,聚餐饮酒增多。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一定记得互相提醒:喝酒不***,***不喝酒!
3.饮酒会导致人的视线模糊、判断失准、运动机能下降、反应迟钝、行动迟缓。请您时刻牢记,***莫饮酒,酒后莫***!
4.“双节”临近,亲朋欢聚,举家团圆,请牢记喝酒不***,***不喝酒。也请提醒车主切勿将车交由饮酒的驾驶人驾驶。
5.有一种叮咛叫滴酒莫沾,有一种期盼叫一路平安,有一种温馨叫合家团圆。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勿酒后驾车。
6.在欢聚的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及家人的幸福,请互相提示:酒后莫***、***莫饮酒。
7.按照公安部123号令规定,酒后驾驶是指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g但不足80mg/100mg,属违法行为一经查出,罚款1000—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8.按照公安部123号令规定,醉酒驾驶是指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g,属犯罪行为。一经查出,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9.醉酒驾驶行为危害大,按照《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醉驾行为已归入刑法处罚范围,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经查处,将处拘役,并处罚金。
10.酒后或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危害极其严重,按照公安部123号令规定,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11.吸食毒品后驾驶营运车辆危害大,对于大中型客货车辆和车租车有吸毒行为记录的,一经查出,将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调整工作岗位。
12.毒驾危害大,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毒后驾驶行为一经查出,将吊销驾驶证,并三年之内不得重新申领。
13.9月18日至9月27日,全省高速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查客货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停靠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14.秋季容易困乏,请驾驶人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勿要疲劳驾驶,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服务区停车休息,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靠
15.客货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严禁酒驾、毒驾、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不规范装载货物、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随意停靠。
16.客货运企业要依法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养成安全驾驶的良好习惯,并督导驾驶人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切实把好“出门”第一关。
17.客货运驾驶人在出车前,一定要对车辆的刹车、大灯、制动、灭火器等装置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后再上路行驶。来源:秦皇岛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