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停征和免征
取消征地管理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免征小微企业的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代英健)1月16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按照河北省《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1月1日起,我市取消、停征和免征合计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全面清理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重复设置、收费养人以及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不合理收费。
根据河北省《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相关规定,我市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介绍,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征地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货物原产地证书费共计5项。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石油(天然气)勘察、开采登记费、矿产资源勘察登记费、采矿登记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共计7项。
同时,免征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等费用,共计42项。
按照《通知》要求,取消、停征和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
此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缴销手续。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欠收入,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所有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