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新农合推出新政惠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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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3日发表
从去年我县新农合实际运行效果看,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众享受到新农合制度带来的优惠,但受意外伤害的农民不能够享受惠民政策,在生产生活上造成一定负担。因此,2015年我县将实行新农合附加意外伤害保险,也就是由新农合统一为全县参合农民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按10元缴费,由农合基金支付,不再增加参合农民负担。参合农民意外伤害最多可以得到1万元的保险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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