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家银行成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合作伙伴
本报讯(记者张励志 实习生聂肖云)3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新开工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额的大小,分段或一次性缴存20%的农民工工资预储金,方可取得施工许可证。3月13日,在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监管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上,市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分别与邮储银行秦皇岛市分行、秦皇岛银行、交通银行秦皇岛分行签订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监管合作框架协议》,确定我市三家银行四个营业网点承办预储金制度的相关业务。
我市确定的预储金协议银行及其网点有:邮政储蓄银行秦皇岛市分行在水一方支行、秦皇岛银行长城支行、交通银行秦皇岛分行的滨海城支行和西港路支行,建设单位可任选网点办理开户和缴存手续。
同时,农民工们可到建筑劳务实名制合作银行即邮储银行秦皇岛市分行的任一网点进行查询、提取工资。
会上要求,农民工工资发放银行要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要及时为施工企业制作农民工考勤卡和工资卡;做好代发工资业务,及时发放工资;对超过一个月未向银行提供工资或工资表异常的施工企业,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市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吕宝全表示,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的推出,就是要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不得敷衍。
各相关银行及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秦皇岛银行长城支行:5998060
储蓄银行秦皇岛市分行在水一方支行:3995966
交通银行秦皇岛分行滨海城支行:3939703
交通银行秦皇岛分行西港路支行:3633415
市城乡建设局分包办:3217216来源:秦皇岛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