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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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3日发表
去年以来,秦皇岛市着力把正风肃纪向基层延伸,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在基层织起紧密的“监督网”。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举报580件,立案审查310起,处理356人,通报典型问题13起,涉及资金1613万元。
找准问题 精确发力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惠农补贴、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易发多发的领域,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乱收费、不给好处、不办事的问题作为“靶子”,着力实施“精确打击”。
从去年年初开始,围绕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市纪委对基层信访举报积案、纪检监察机关暂存的问题线索、执行不到位的处分决定等五类问题进行集中清查清理,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限期向市纪委备案,真正统一交办处置,做到谈话函询一批、严肃查办一批、通报曝光一批。目前,全市已梳理线索存量1233件,办结1121件。
下沉基层 强化监督
近日,市纪委通过对十八大以来受理的5000余起信访举报件梳理发现,68%的信访举报发生在基层和涉及民生的服务部门。让基层干部严守纪律红线,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干部就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发现、有效解决基层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去年6月以来,市纪委建立巡察工作机制,市委成立6个巡察组,县区委成立19个巡察组,以市带县、市县联动,集中4个月对全市75个乡镇进行全覆盖巡察,集中发现并查处一批典型问题,有效震慑“蝇贪”“蚁贪”。
严肃问责 包庇必究
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对基层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突出,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对“灯下黑”的问题要严加防范。对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基层党委、纪委,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市对“四风”问题监管不力的6单位党委(党组)、3个单位纪委(纪检组)进行了问责,对74名相关责任领导进行了追责,力促36个单位整改问题51项。(秦皇岛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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