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市十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015年1月2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承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郭 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承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为379名。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实有代表376名。二次会议以来,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先后出缺11名,其中调出我市6名:双桥区代表团王立中、赵万峰、刘晓辉,双滦区代表团刘俊宽,丰宁满族自治县代表团段丽荣,平泉县代表团张振理;辞去代表职务5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代表团徐卫东,丰宁满族自治县代表团石耀臣,隆化县代表团陈汉军,平泉县代表团李刚,兴隆县代表团于凤江。根据代表法的规定,这11名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有关单位依法补选市十三届人大代表9名:双桥区代表团宋有田、战秀河、彭兴山,双滦区代表团王冰松,丰宁满族自治县代表团赵智慧,平泉县代表团李晋宇、安云成,兴隆县代表团胡伟纲,解放军代表团王林。承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以上9名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代表的产生符合选举法规定的程序和法定票数,其代表资格有效。
承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实有代表37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