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2016年度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工作即将开始
博州2016年度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工作即将开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掌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基本情况,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州自2017年2月20日起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2016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此次书面审查,主要审查用人单位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执行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履行、订立、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及集体合同签订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作时间、法定休息日和带薪休假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遵守社会保险登记及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社会保险费缴纳规定等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此次活动自2017年2月20日起至4月25日结束,采取用人单位自查、网上申报、集中审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逾期不参加书面审查或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且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用人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并记入劳动保障不良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今年我们将用人单位网上申报作为书面审查的重要指标,以此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目前,已完成文件起草印发及对各县市人社部门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平台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