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城乡居保基金稽核重在做细四项工作
城乡居保基金稽核重在做细四项工作
据统计,2013年度,湖南省安化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养老金的发放人数为14.36万人,发放金额9125.14万元,缴费人数为37.35万人,征缴金额3924.92万元。为保障老百姓缴费的保值增值,严防因冒领养老金引起的恶性攀比,城乡居保制度在我县启动3年多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以下简称“县所”)时刻将基金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生存认证、基金征缴监督、重复参保核查、养老金与社保卡的监查等四方面工作,做实做好每一个工作细节,确保了基金案的零发生。
切实做好一年两次的生存认证工作,杜绝漏报死亡、冒领养老金现象。
严格执行生存认证程序,保证死亡申报无“漏网之鱼”。我县城乡居保每年的生存认证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半年定于4月至5月,下半年定于10月至11月。为引起高度重视,在每次认证前,我们都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向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即社保站)下发通知,要求按县所导出的最新待遇享受人员名单,分村进行生存认证,认证率必须达到100%。为明确责任,我们特制定该通知的签收回执单,回执单设置“生存认证责任状”一栏,要求各人社服务中心主任亲自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认证名册上,要求以参保者本人签字或盖指模作为生存凭证,死亡人员要注明死亡时间并另作死亡申报,当月死亡的在次月停发其养老金,已造成冒领的必须追回相应款项。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分批下至各村进行集中认证,对于行动不便的领待人员做好***认证服务。期间,县所工作人员组队对各乡镇的认证情况实行下乡抽查,村组抽查率至少达20%以上,发现有冒领情况即刻做出终止退款,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酌情处罚,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争取无“漏网之鱼”。
认真细致做好生存认证的公示和反馈,接受群众监督。为进一步把生存认证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县所于各乡镇每次完成生存认证后,规定再分村专门进行张榜公示,要求每个行政村的片组中心地带张贴一份公示表(以最新待遇享受人员名单为准),便于各地参保人员加以对照核查,公示期不少于30天。为引起注意, 张贴公示栏时,要求参照村(居)换届选举时张贴选民公示栏的做法,以红纸铺底,标题用较大号的毛笔字题写“**村**年*半年城乡居保养老金领取人员公示表”字样,再把名册整齐张贴于红纸之上。要求村上务必及时通知村民前来公示栏核查相关情况,实时做好群众举报记录,把漏报死亡人员的情况反馈表发至县所进行处理。公示之后,要求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把各村(片组)的公示栏照片反馈至县所,以此作为是否完成此次认证工作的凭证,并与各中心本年度的绩效考核、经费下拨挂钩,工作完成出色的乡镇,年底将之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并据此专项评比本年度城乡居保生存认证优胜单位或个人。
严密督查征缴基金的及时入账,随时防范经办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鼓励参保人员持卡缴费,推行代扣代缴。鼓励参保人员积极参与“银行代收”方式缴费,即持社保卡或身份证至村(居)代办点POS机上缴费,或到附近代理银行网点直接缴费,尽量避免各级经办机构因收受现金缴费带来的基金安全隐患。目前,我县所基金征缴以“银行代收”方式缴费的比率已超过60%。待新的国家社会保障卡发放完毕,由参保者与代理银行、城乡居保经办机构三方协约式的“代扣代缴”制度将正式实施,这种缴费方式加上“银行代收”方式有望完全取代经办机构自收方式,以保证基金安全的零隐患。
各级经办机构严格履行对账程序。对于参保者批量缴费(即“经办机构自收”方式),各级经办机构对所缴款项要及时上解至县所专项收入账户,不得有瞒报、截留或挪用现象。对于村(居)上解的缴费款项,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必须与村(居)经办人员核对好缴费者身份信息与相应金额,并指导和监督其基金票据的规范化管理。乡镇人社服务中心要及时与县所征缴股和财务股准确对账。在各级经办机构之间的款项交接和对账过程中,严格执行签字登记制度,并形成台账以备查考。
切实组织公示并受理群众举报。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在每年年底,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村(居)做好参保缴费人员的公示(与上述生存认证公示的要求相同),接受群众监督。乡镇人社服务中心收到有截留、挪用、瞒报保费或冒领养老金等情况举报的,必须及时上报县所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严谨细致地做好重复参保核查工作,尽早杜绝重复享受养老金现象。
重复参保核查主要是针对重复享受城镇企业职工社保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的参保者,对他们作比对核查和退保退款工作,此外包括及时处理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下发的重复参保比对数据。
每年年初,我县所基金稽核股与待遇核发股把本年度所有到龄人员作一次比对工作,提前规避即将享受城乡居保的人员重复享受其它社保。每月及时更新企业社保和机关社保到龄享受人员数据并纳入城乡居保比对数据库,在待遇核发股每次作到龄人员的预算之前,将比对出的重复参保人员即时做好参保终止。年终再调出本年度所有享受人员数据作一次总比对,彻底清除重复享受人员。
2013年12月份,我县所通过把城乡居保2014年前所有到龄人员与企业社保和机关社保数据的比对,清查出一批重复参保人员698人。对于其中尚未享受待遇的人员,我们把其中的缴费人员作了参保终止以防患于未然。对于疑似重复享受待遇的人员,我们把名单与金额明细发到各乡镇,要求他们在3月份告知到当事人,经核实情况后到我所办理退保退款,并将名单报送至企业社保所或机关社保所作待遇暂停发放处理,直至其办理城乡居保的终止退款手续后再予以续发。经核实,至10月底,连同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于各季度下发的比对数据,今年我县重复享受社保待遇人员已有288人,目前已全部办理退保退款手续,直接挽回国家社保基金损失达13.31万元。
严格监督社保卡和养老金实时实数发放到位。
社保卡和养老金发放不及时甚至被经办部门遗失、冒领现象,不仅严重影响群众的参保积极性,也对社保基金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分析其原因:一是代理银行的制卡和发卡程序严重滞后,二是乡镇及其以下各级经办机构发放不及时,三是个别村组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代管参保人员的社保卡,或瞒报并截留死亡人员的社保卡,以套取其卡内金额据为己有。
对于银行和经办机构工作上的滞后问题,我们不断加强监督,及时对群众举报作出书面记录,或者利用生存认证的机会核查社保卡和养老金滞留现象,敦促其及时足额发放。对于代管社保卡现象,要求经办人与参保者签订书面代管协议,否则,社保卡和养老金必须发至参保者本人并由其自己保存。此外,县所基金稽核股每月月底协同个人账户股和待遇核发股进行一次摸底清查,以保证社保卡和养老金及时发放到位,对于故意套取、冒领现象依法从严惩处。
出于各种因素,目前我县城乡居保基金稽核工作存在这三个方面的局限:其一,我县地广人多,有24个乡镇,5***个行政村(居),城乡居保在库参保总人数超过52万人,其中养老金发放人数近15万人,稽核对象数量庞大,而县所和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的在职人员不足100人,且其工作职能随着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而不断扩展,对于城乡居保生存认证对象的一对一签字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供不应求,经办者们均感力不从心。其二,国家城乡居保试点政策对基金稽核这一块的制度和平台有待升级。目前,纸质花名册的签字认证操作不够便捷,且多数农村老人不会写字,建议参照城镇职工社保所通过人脸建模的方式进行认证。
城乡居保基金稽核,需要我们从每一个工作细节入手,继续提高思想认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不断加强基金稽核力度,把基金稽核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供稿 喻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