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州城镇新增就业预计达12万人
2017年全州城镇新增就业预计达1.2万人
2017年,全州预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85%以上;零就业家庭继续保持24小时动态为零。
一是深入开展就业政策落实年活动。2017年博州人社部门进一步强化县市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就业目标考核责任制,将考核成绩和就业资金分配挂钩。继续实行季度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就业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政策宣传,突出做好自治区、自治州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地见效。推进就业信息化建设,加强就业信息化系统的推广应用,推行实名制就业。
二是多途径、多形式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州实施脱贫攻坚转移就业专项行动,以动态清除“零就业贫困家庭”为目标,做好一人一策专项帮扶,全面完成就业扶贫任务。继续依托产业园区引进企业,打造就地就近转移平台。大力推行“卫星工厂”等转移就业新模式,扩大农业经济组织就业规模。加强农村就业岗位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资源调查制度,健全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加强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劳动经纪人作用,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建立劳动用工对接机制,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三是推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行动计划,重点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2015年以前沉淀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企业就业。继续组织实施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行动计划。
四是大力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继续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落实援助措施,进行***帮扶,鼓励引导具备就业能力的困难人员积极就业。持续发力,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五是积极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重点做好纺织服装企业岗前培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等专项培训,积极落实培训补贴直补企业政策。强化培训市场监管,加大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指导督查力度。实施培训质量绩效考核,落实考核评估结果与培训补贴挂钩机制,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益。
六是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发展。健全创业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创业型县市建设工作。树立创业典型,召开创业先进典型表彰大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全州小额担保贷款条件及办理程序,协调商业银行扩大贷款额度、延迟还款期限,在小额担保贷款促就业方面取得突破。
七是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按照自治区工作要求,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建设,突出推进乡镇、村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推动求职招聘线上线下精准供需对接。召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现场观摩会,提升全州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
八是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优化就业资金支持比例。从严控制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逐步压减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公益性岗位使用数量,进一步压缩公益性岗位补贴占就业资金的支出比例。自2017年起,通过三年时间,将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额度降低至就业资金支出总额的50%以下,对超过比例的县(市)按相应超出资金额度逐年扣减下一年度就业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