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博州第二批参保职工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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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3日发表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9号)规定,按照企业在职参保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条件,经审核,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博尔塔拉供电公司申报的1名参保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现对第二批1名参保职工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2019年3月4日至3月10日)。如有情况反映,请及时与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联系。
联系电话:0909-2318178、231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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