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博州第五批参保职工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人员的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13日发表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9号)规定,按照企业在职参保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条件,经审核,博乐市粮油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申报的5名参保职工中,符合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人员5人,其中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5人。
现对第五批5名参保职工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2018年9月20日至9月27日)。如有情况反映,请及时与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联系。
联系电话:0909-2318178、2318195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9 13:51:2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