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公示
关于推荐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41号)精神,局党组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考察、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推荐评选过程让群众参与、推荐评选结果让群众认可,现将我州推荐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
一、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
㈠先进集体
1.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㈡先进工作者
1.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欧恰
二、公示时间
2017年6月8日至6月13日。
三、受理意见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反映。
电话:0909-2318191
收件单位: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
附:1.推荐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简要事迹
2.推荐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简要事迹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8日
***一:
推荐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简要事迹
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总体目标,立足本职,努力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推进中,全局上下坚持民生优先的原则,从班子建设、强化管理、改善服务入手,努力打造一流的服务团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尊重,全局各项事业得到加强,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一、注重发扬民主,健全决策制度,不断强化领导班子的凝聚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点多面广,全局机关6个科室和局属6个事业单位所从事的都是事关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的工作,稍有不慎就会给人民群众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影响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甚至会引发社会矛盾。为此,党组一班人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坚持从教育入手,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局党组坚持自我约束和组织监督采取相结合的形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干部作风。每年年初,局党组都在工作要点中列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计划,从职业道德、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各个方面对全体人员进行教育,每月都召开局务例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着力研讨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集中解决群众的诉求,点评各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全局的重大决策上始终坚持集体讨论,不搞“一言堂”。特别是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都要经过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正是由于坚持了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和领导班子的以身作则,增进了相互间的信任,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全局还在在为民服务窗口设立了意见箱,在窗口单位建立了“首问负责制”和“总值班制”,在全局范围内广泛开展“争创文明窗口”活动,每年的“七一”和年终工作总结,都要表彰一批优秀党员和岗位标兵,这些制度和措施极大地激发全体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工作在一线的同志在对群众的服务中从“要我管”变成“我要管”,确保群众的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今年的开展的软环境年建设年活动中,局领导班子超前谋划,提出了软环境建设要与各项工作的“六结合”,并把重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上。在工作推进中提出了“五抓五提高”,即:抓作风纪律整治,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力;抓窗口单位建设,着力提高行业服务水平;抓民生热点问题,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抓政策措施落实,着力提高创业就业工作层次;抓执法行为规范,着力提高依法办事水平。局主要领导和机关科室的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基层单位征求群众对人社工作的意见建议,剖析了存在问题原因,并将改正意见反馈给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
二、坚持民生优先,不断创新工作,努力构建群众满意的服务平台
作为全市重要的民生部门,全局干部职工始终坚持“民生优先”的原则,把解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通过几年的努力,就业工作:实名制就业和稳定就业人数一直名列全市前茅,全市困难群体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全市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得到完善,劳动人口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经验在全省得到了推广。全市实现了无“零就业”家庭,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人事干部和工资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得到加强。2016年全局有5项业务工作在全市名列第一,并受到州人社局的通报表彰。在企业军转干部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调整和农民工集体讨薪等热点难点问题面前,工作人员不回避矛盾,经常进行换位思考,真诚地从当事人立场出发,热心为服务对象解决问题,赢得了他们的理解和尊重,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
推荐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简要事迹
博州人社局社会保险科副科长、主任科员 欧恰
欧恰,男,蒙古族,新疆博州精河县人(籍贯)。1972年10月出生,1995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9月加入***,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士),现任新疆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副科长、主任科员。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民政、劳保、社保等多个基层岗位历练过,政策理论功底扎实、业务经验丰富,能够始终做到爱岗敬业、踏实苦干,为推进我州人社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4年,该同志被评为自治州优秀党务工作者,当年所在的维稳宣教工作队被评为自治州2014年度“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先进工作队。
一、努力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各类重大会议精神和******系列***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和行动上能够与***、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强化业务政策学习和更新,着眼社保经办、工伤认定、退休养老、信息化建设等社保重点领域,努力学习巩固相关业务知识,学以致用,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尽心尽力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近年来,从健全制度、加强督查、提升能力入手,积极推进社保扩面工作。近三年全州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累计收入31.09亿元,参保人数达到121.1万人次,基本实现了法定人群全覆盖。不断完善社会化发放流程,加强基金调度,确保各类社会保险待遇及时准确支付,各项基金支付率始终保持在100%。参与制定了《博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将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对象覆盖到我州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积极落实大病保险政策,提升患病群众受益度;牵头起草制定了《博州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和《博州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在全疆率先完成整合,稳步推进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工作;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好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部署,全面启动实施了自治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根据自治区关于社会保险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部署,适时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为我州参保企业减少社会保险费支出3000余万元;严格贯彻执行新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法规政策,近三年来,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50起,开展了12批960人劳动能力伤(病)残鉴定工作,进行了7批4467人慢性病鉴定工作,有效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率先垂范、努力当好团结进步模范标兵
多年来,该同志在维、汉、回、哈、蒙、侗等多民族组成的局机关里始终能够以朴实的心态、敬业的精神去对待每一项业务工作,能够以公平正直、谦虚谨慎、团结互助的品格对待和影响身边的同事。在22年的工作历程中,该同志能够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以身作则,在大事上讲原则,在小事上用心入情,积极为各科室同事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助推机关民族团结。在日常业务处理中,能够做好基层同志和新进人员的导师;在生活中,热心帮助有困难的同事;接待来访群众时,能够热心、耐心、细心;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坚持扶贫、帮困、献爱心、送温暖,慷慨解囊,得到汉族亲戚的高度称赞,以实际行动来助推各族干部群众走动互动、交往交融交流。在平时工作中,善于将尊重团队人员的人格、劳动、意见或建议等同团队管理巧妙地结合起来,营造了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激励的和谐氛围,同时,十分注重与其他单位、处室的协作配合,促使工作高效运转。
该同志22年的社保工作经历,让他深切的感受到:熟练掌握运用社会保险政策是工作的工具,用心做好服务是一种精神享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普通少数民族干部,在今后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用心看,用心学,用心做,做一名品质好、有才干、责任心强、事业心强的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