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人社字201656号关于做好2016年博州技能人才赴湖北省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博州技能人才赴湖北省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为加强我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新疆技能人才赴援疆省市培训计划(2016年-2020年)》(新人社发【2016】58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自治州技能人才赴湖北省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企业发展需要,以培养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技能人才为目标,以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重点,每年从我州企业生产一线选派一批领军型高技能人才、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到湖北省培训,提升其生产技能和创新能力,为增强企业竞争力打好基础,进一步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2016年计划选派领军型高技能人才5名(年龄在45岁以下)、紧缺技能人才16名(年龄在40岁以下)赴湖北省进行针对性培训。培训重点是新型工业化、纺织服装业、现代服务业、短平快特色项目建设急需的技能人才,民营和中小企业更好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以带动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二、培训对象条件及培训时间
1.领军型高技能人才推荐条件:爱国爱疆,反对分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术,具有精湛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人员,主要包括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时间一般为6个月。
2.急需紧缺型技能人才推荐条件:爱国爱疆,反对分裂,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生产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掌握专业知识和技术,具有一定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运用自己的技术和能力进行实际操作的人员,主要包括初级工、中级工。培训时间一般为3个月。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根据工种情况设计培训内容。高技能人才主要采取校企结合、一对一培训,紧缺型技能人才主要采取企业为主培训。根据选派技能人才的情况,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湖北援博前方指挥部确定具体培训内容和方式。
四、实施步骤
1.人选推荐。由企业按照培训对象条件提出推荐人选,由县市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汇总。
2.资格审查。州人社局对推荐人选工种、职业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查后,统一到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政审,确定培训人员名单。
3.确定培训单位。湖北前方指挥部协调湖北省有关单位按照州人社局提供的培训人员数量和工种,确定培训企业(院校)。
4.签订培训协议。派出企业同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报州人社局备案。
5.报到。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培训人员乘火车(硬卧)赴援疆省市培训。
五、管理考核
1.参加培训人员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培训院校和企业的统一管理。对严重违反纪律者,一律退回原企业,责令其退还培训期间所有费用。
2.培训期满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培训人员思想品德、政策法规学习、专业技能学习、岗位实习、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考核不合格者,责令其退还培训费。
六、政策保障
1.支持政策。培训期间,培训人员享受选派企业在岗人员的同等待遇,培训后返回原工作岗位。考核合格的培训人员回乌鲁木齐免费参加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高一级职业技能鉴定。
2.经费保障。培训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湖北省共同承担。自治区负责技能人才的往返交通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湖北省负责技能人才培训、食宿等费用。
七、有关要求
1、各县市要加大博州技能人才赴湖北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面向辖区范围内各类企业、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进行宣传,用足用好政策,为加强我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2、请于7月30日前将选派培训人员名单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曹丽萍
联系电话:2318177
2016年6月8日
抄送:州党委组织部、湖北援博前方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