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电子计算机装配调试工电梯安装维修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考核班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文件
新职鉴字〔2016〕 5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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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电子计算机装配调试工、电梯安装维修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考核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1〕2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0月分别举办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电子计算机装配调试工(计算机操作员)、电梯安装维修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考核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自治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已建立人事关系的技术工人,凡符合以上职业(工种)相应技术职务培训考核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培训考核。
二、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二)专业工作年限18年并取得高级工资格满3年且高中或技校以上学历,可申报技师;取得技师资格满3年且高中或技校以上学历,可申报高级技师。
(三)本专业工作中没有出现任何操作责任事故。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一)申报考核人员应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审批表》(此表可在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网(http://xj.osta.org.cn)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技师需提供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申报高级技师需提供技师技术职务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申报技师、高级技师需提交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高中毕业还需提供招工审批表复印件)。
(三)申报技师、高级技师需单位出具的无任何操作责任事故证明。
请各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考办、各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核本地区、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的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并在初审合格人员的复印件上加盖印章。同时,以上材料及汇总名册统一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未加盖各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考办及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名册及材料均视为无效。
四、收费标准
(一)根据自治区发改委新计价费〔2004〕1***6号文件规定,电梯安装维修工技师每人收取培训、考核费用1320元。电子计算机装配调试工技师每人收取培训、考核费用为1080员;高级技师1175元。
(二)教材资料费按实价另收。
(三)培训班为全脱产学习,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五、审核材料地点、联系方式及培训时间
1.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137号)
联系人:阿孜古丽 电话:0991-2609236
2. 自治区机电行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考办(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40号)
联系人:郭彤慧 电话: 0991-8893305
3.报到及培训地点:自治区机电行业电子工种工考站(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区科技园冬融街53号新疆电子研究所)
审核时间:2016年10月10日—18日
报到时间:2016年10月21日—22日
培训时间:2016年10月23日—11月30日
联系人:石少岩 联系电话:0991-3137686、135****9505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