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4年,我市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市共发布各类信息9665条。其中:市政府发布信息4060条,占总量的42%;乡镇、办事处和开发区发布信息3056条,占总量的32%;市政府部门发布信息2549条,占总量的26%。
2、主动公开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范围,我市发布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全市的基本情况,市政府及部门发布的计划总结、法规公文、工作动态等文件。其中概况信息类689条,计划总结类282条,法规公文类203条,工作动态类***0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4年,我市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已按规定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
2014年,依申请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市受理了1起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了答复。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领导机构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任丘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各乡镇和政府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市政府将政府办确定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协调和监督工作。政府办信息调研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联系方式:0317—2218862。
(二)建立工作机制情况
着眼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了三项制度。一是组织领导制度。成立了“任丘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协调和监督工作。政府办信息调研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条例》规定的业务和日常工作;网络科负责网站建设和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协同负责对市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运行合法性审查。监察局、市委保密部门分别协同负责监督检查和保密审查指导工作。二是督导检查制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半年一通报,建立了公开交流QQ群和易信群,方便与各乡镇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各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在群上进行集中解决,提高了工作效率;以开展全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为契机,由监察局牵头,对存在工作不到位、内容不全面、进度缓慢等问题的单位进行机关效能督导;通过发放督办卡、加强调度等形式,对住建、卫生、财政等重点职能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面对面、一对一指导,分片、分批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任丘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任丘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落实了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制度,着手制定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情况
在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过程中,主要抓了以下几点:一是加强队伍培训。对各乡镇和部门信息公开人员进行了培训指导,提高了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做好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确定公开内容。按照“由近及远、突出重点、各负其责”的原则,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为重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依据《条例》规定的范围和内容,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不公开的说明理由,圆满完成了信息清理工作。三是精心编制目录指南。在清理的基础上,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了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以系统化、标准化和电子化为工作要求,编制完成了任丘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同时,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在目录指南中更新。
(四)完善信息发布渠道情况
坚持以政府网站发布为主,以公共查阅场所、报刊、广播和电视等传播为辅的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发布的载体和方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配备专用服务器,保障网络的畅通和安全。与沧州政务网和各乡镇、各部门实现了网络互联,形成了“上下联动、全面公开”的格局。及时将公开的政府信息放在市图书馆和档案馆,供公众查阅。按照信息的性质和类别,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予以公开,丰富了公开形式,拓展了公开渠道。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信息公开内容还需充实,更新速度有待加快,部分部门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完整情况比较严重,等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强化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需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一步要在全市范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宣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以宣传《条例》为中心,根据省、沧州市有关文件精神,通过网站、报刊、电视、展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程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服务的实际效果。
(四)严格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科学制定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考核力度,切实发挥信息公开沟通政群关系的桥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