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技师培训考核班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文件
新职鉴字〔2016〕 5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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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技师培训考核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1〕2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8月举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技师培训考核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自治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技术工人,凡符合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技师培训考核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培训考核。
二、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二)专业工作年限满18年并取得高级工资格满3年且高中或技校以上学历。
(三)本专业工作中没有出现任何操作责任事故。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一)申报考核人员应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审批表》(此表可在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网(http://xj.osta.org.cn)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地区、厅局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
(三)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高中毕业还需提供招工审批表复印件。
(四)单位出具的无任何操作责任事故证明。
请各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考办、各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核本地区、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的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并在初审合格人员的复印件上加盖印章。同时,以上材料及申报人员名册统一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未加盖各地鉴定中心、工考办及地区、厅局人事部门印章的名册及材料均视为无效。
四、收费标准
(一)根据自治区发改委“新计价费〔2004〕1***6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培训费700元、专业理论考试费60元、实际操作材料费210元、评定费100元,合计1080元。
(二)教材资料费按实价另收。
(三)全脱产学习,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五、审核材料地点、联系方式及培训时间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137号)
联系人:阿孜古丽 电话:0991-2609236
自治区广播电视行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考办(乌鲁木齐市团结路830号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
联系人:孙玉英 电话:0991-7756137 138****5517
报到地点: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乌鲁木齐市团结路830号)
培训地点:新疆广播影视学校(乌鲁木齐市团结路1217号)
审核材料及培训时间安排:
审核时间:2016年7月19日—7月26日
报到时间:2016年8月4日
培训时间:2016年8月5日—2016年9月12日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