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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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3日发表
经我局医保经办机构对茶陵和平中医医院、茶陵宏泰医院相关资料审核及现场评估,上述两家医院基本符合我县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条件,现拟将上述两家医院新增为定点医疗机构。
如果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
公示期:2019年2月12日--2019年2月18日。
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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