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2013年高中教师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高中(职高)教师队伍建设,经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相关高等院校选聘高中(职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应聘生物、历史、数学的高中教师必须具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全日制师范类并与应聘学科相对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并取得与应聘学科相对应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应聘职业学校机电专业教师必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职高对口升学与应聘学科相对应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被聘后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聘)。
4.应聘旅游专业教师必须取得与应聘学科相对应的本科以上学历(被聘后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聘)。
5.应聘高中(职高)教师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选聘学科及人数:
机电专业3人、旅游专业2人、生物2人、历史2人、数学1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与选聘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机电专业:2013年6月10日在安化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737-7231619)。
旅游、生物、历史、数学:2013年6月13日在湖南科技大学就业中心报名(联系电话:0731-58291224)。
2.选聘考试时间:
机电专业:2013年6月11日
旅游、生物、历史、数学:2013年6月14日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提供国家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结果)、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如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在应聘前未颁发,则持所毕业院校的推荐证明和有关专业水平证书报名),交近期免冠寸照2张,个人简历1份。已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并提供所毕业院校的现实表现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所毕业院校的未婚证明及现实表现证明。
五、选聘办法与程序:
(一)选聘办法:选聘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试主要进行面试与上课;考核主要查看应聘对象学习期间的档案材料,座谈了解其现实表现。
1.档案查阅。主要查看应聘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研究性成果及学术论文等。
2.面试。对应聘对象现场面试,主要包括形象气质、基本功素养、综合能力。面试时间一般为10分钟。
3.上课。主要对应聘对象教学能力进行考察,上课时间为15-20分钟(职高机电专业加试实践操作能力的考试)。
(二)选聘程序:
1.报名。填写《安化县2013年高中教师选聘报名登记表》。
2.档案资格审核与资格审查,是否符合选聘要求。
3.面试:确定面试合格对象进入上课环节。
4.上课。抽签确定上课内容。
5.签约:现场可签意向性聘用协议,在体检合格后由聘用方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签定正式聘用协议。
6.体检。由聘用方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对象自理。
六、聘用管理:
1.应届毕业生在被聘用后,必须在7月15日前提交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个人档案,否则,不予聘用,终止聘用协议。
2.被聘人员已签正式聘用协议后,不得再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否则视为违反聘用协议,由聘用方追究相关责任。
3.被聘人员必须在2013年8月5日前到安化县教育局报到,办理好相关手续,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一经聘用,必须服从安排,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4.聘用单位必须保证被聘对象在高中(职高)学校工作,不得分配到高中以下学校工作(职高选聘的3名机电专业教师为东坪校区2人、大福校区1人,按成绩高低自主选择岗位)。
5.被聘用为我县正式教师后,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解释权属安化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化县教育局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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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2013年高中教师选聘报名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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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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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 师范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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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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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好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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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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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家 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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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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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 作经历 | 时间 | 学习工作单位及主要内容 | 证明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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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审 核结论 | 签字: | |||||||
面试结论 | 签字: | |||||||
上课结论 | 签字: | |||||||
综合意见 | 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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