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员变动和异地居住情况登记的通知
博州军转办函字[2014]6号
各县市人社局(军转办):
根据自治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年度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现要求县市军转办结合自治区军转办《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异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军转联[2010]8号)和《关于规范上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员变动和异地居住及就业创业情况的通知》(新军转[2013]3号)文件精神,做好上报本地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异地居住工作。
实行年度登记注册制度,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规定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强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的有效手段,事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切身利益和队伍稳定。要求县市人社局军转办接此通知,安排组织人员填报数据,力求数据准确,按时上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28日。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