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倡导创新文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2018年我部将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共同举办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本届大赛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核心价值,以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为目标导向,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评价指标,突出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者的社会贡献。大赛是***“双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挥就业创业工作牵头职能作用,推进“双创”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大赛纳入本地就业创业工作总体计划统筹部署和推进,要切实加强对大赛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联合地方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成立省级大赛组委会,并确定专门工作机构,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积极筹措大赛工作经费,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各省级工作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2018年4月3日前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周密组织。各地要按照大赛总体方案(见***)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本省大赛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保证大赛有序规范实施。要统一使用“中国创翼”名称,统一比赛规则标准,统一宣传发动,打造大赛统一品牌,确保大赛质量水准,同时,也要防止出现滥用“中国创翼”名称和随意冠名的情况。要精心筹划、周密组织、搞好衔接、保证安全,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大赛各阶段工作。各省大赛实施方案请于4月底前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赛事进展情况和亮点特色亦请及时报告。省级选拔赛结束后一周内,请将本省赛事总结、各阶段精彩视频剪辑(约5分钟)和照片(不少于20张)提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广泛宣传。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做好大赛各阶段宣传工作,重点关注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群体的社会贡献,努力扩大大赛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宣传效果。大赛启动后,各地在做好面上宣传的同时,要重点深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以及高校和技工院校、街道(乡镇)、社区等进行宣传,让更多人了解大赛,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积极报名参赛。大赛举办期间,要积极协调当地电视、网络、平面等媒体,对大赛及相关配套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大赛结束后,要积极宣传大赛成果,特别是对本省优秀项目进行重点宣传推介,树立海归创业、技能创业、返乡(下乡)创业、转岗创业、自强创业等不同群体创业典型,落实扶持政策,搭建社会对接平台,促进项目落地生根、持续发展。
各地在大赛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蔡和岑、单禹
联系电话:010-***222672、010-***227223
传真:010-***229135
邮箱:zgcy2017@163.com
***: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3月
(此件主动公开)
***
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
一、大赛目的与特色
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倡导创新文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及人才强国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核心价值,以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为目标导向,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评价指标,突出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者的社会贡献。
二、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 共圆中国梦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
承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名单附后),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社会宣传、赛事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联合地方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设立省级组委会,负责大赛的宣传动员、报名审核、地市级和省级选拔赛(推荐)的组织实施、后续赛事的协调管理、优秀项目宣传和奖励扶持等工作。
(三)咨询委员会
为提升大赛层次和影响,大赛组委会将邀请部分热心公益、在创业大赛组织及创业指导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社会影响力的专家组成大赛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对大赛整体策划设计、评审标准规则、专家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四)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大赛组委会特邀部内外就业创业研究和指导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及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四、参赛对象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创新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重点鼓励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校和技工院校学生(毕业生)、去产能转岗职工、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创业者参赛。
五、组织形式及赛制安排
大赛分为主体赛和专项赛两部分,其中:主体赛面向各类群体,重点是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校和技工院校学生(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分为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两个组别,按照省级选拔赛、全国选拔赛、决赛三个阶段实施;专项赛面向去产能转岗职工、残疾人两类特殊群体,按照省级选拔赛(推荐)、全国决赛两个阶段实施。主体赛省级选拔赛由省级组委会组织实施,原则上按照地市级、省级选拔赛的步骤实施,统一以“中国创翼”冠名,并按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名额,推选优秀项目入围全国选拔赛;专项赛由省级组委会通过比赛选拔,也可按分配名额直接推选优秀项目入围全国决赛。
六、报名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前两届大赛全国决赛获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一)创新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年5月31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二)创业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年5月31日,参赛主体为在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三)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年5月31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项目第一创始人必须为去产能转岗职工或残疾人。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七、赛事流程
第一阶段:大赛启动和组织发动
1.大赛启动
时间:2018年3月下旬
大赛通知下发后,大赛组委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大赛启动,公布大赛方案,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发布大赛启动消息。各省按通知要求成立省级组委会,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等工作。
2.大赛组织对接会
时间:2018年4月上旬
解读大赛方案,通报大赛筹备情况和各项组织实施规范,部署工作,明确相关规则和要求。各省级组委会负责同志参加。
3.省级大赛发动和筹备
时间:2018年4月下旬
各省级组委会制定本级大赛实施方案,组织层层宣传发动,筹划赛事相关事宜。
第二阶段:省级选拔赛
1.主体赛省级选拔赛
时间:2018年5月上旬至8月上旬
主体赛省级选拔赛由各省级组委会负责组织,原则上需采取项目路演方式举办地市级、省级选拔赛,有困难或特殊情况不能举办的,需经大赛组委会同意后,按照统一规则,采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对本省参赛项目进行打分排名。评委由省级组委会确定,各省如有需要,可向大赛组委会申请提供评审专家支持(专家费用由各省承担)。
2.确定主体赛全国选拔赛参赛项目
时间:2018年8月中旬完成
各省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名额确定本省优秀项目参加主体赛全国选拔赛。共约200个项目进入全国选拔赛,其中,创新项目组100个,创业项目组100个。大赛组委会确保每省不少于2个项目参赛(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各1个),2个(不含)以上的名额,根据各省2015至2017年份新登记企业(机构)数量和本次报名参赛数量等情况,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咨询专家组设计计算方式,确定各省份名额后,在大赛官网和工作对接会上公布。
3.确定专项赛全国决赛参赛项目
时间:2018年8月中旬完成
专项赛每个省份原则上推荐1个优秀项目直接参加全国决赛,全国共约32个项目参赛。项目产生方式由省级组委会自行确定,鼓励省级组委会通过比赛选拔,大力营造氛围,也可直接推荐优秀项目参赛。
第三阶段:全国选拔赛和决赛
时间:2018年10月
主体赛全国选拔赛和决赛及专项赛全国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在全国双创活动周期间连续举办,地点视情确定。
1. 主体赛全国选拔赛
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各分两组同时进行(每组约50个项目,每个项目参赛不超过3人),各省级组委会安排领队,负责参赛选手的召集、协调和安全管理。采取封闭式基础评分(9月中旬完成)和现场路演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计算分值。各组获得前15名的项目进入全国决赛,其他项目获得“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创翼之星”奖。
2. 主体赛和专项赛全国决赛
主体赛创新项目组、创业项目组和专项赛同时进行(主体赛每组30个项目,专项赛32个项目,每个项目参赛不超过3人),采取封闭式基础评分和现场路演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计算分值。主体赛决赛每组各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12名;专项赛决赛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14名。
全国决赛结果产生后,大赛组委会将举办颁奖典礼。
八、评审标准及规则
(一)评审标准
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及社会价值。在评审过程中,针对“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等评分;针对“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规模、吸纳贫困群体或残疾人就业等方面进行打分。同时,还要关注项目带动精准扶贫、促进绿色发展等内容,并适当关注项目的商业价值。
(二)评审规则
项目评审采用封闭式基础评分与现场路演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封闭式基础评分占30%、现场路演评分占70%,两次评审分数按权重加总即为参赛选手的最终得分。封闭式基础评分和现场路演评分的组织规则及评定标准将在大赛组织对接会上初步明确。
九、奖励与扶持
(一)奖励
大赛组委会对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分别给予相应奖金,同时由人社部授予“全国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称号;对获得“创翼之星”奖的项目颁发奖牌和证书。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按规定对获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奖:对全国决赛获奖项目所在创业孵化基地(机构)授予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奖并颁发奖牌,在201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评定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时给予优先考虑。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按规定对获奖孵化基地(机构)给予适当奖励。
优秀组织奖:对省级选拔赛期间按规定统一名称举办路演赛,组织发动得力、社会影响力大、参赛项目数量较多、工作成效明显的省份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
特别贡献奖:对大赛提供大力支持的社会机构、企业和个人授予特别贡献奖并颁发奖牌。
(二)扶持措施
大赛组委会建立“中国创翼”官网(含微信端口),将所有参加全国选拔赛的项目纳入大赛项目库,通过大赛平台持续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拓宽其市场发展渠道。将全国和省级层面的导师评委和创业投资机构纳入大赛导师库和投资机构库,并为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业服务机构设立对接服务端口,提供开放式、多样化、可持续的创业支持和服务。
省级选拔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将为有需求的地方给予推荐评审专家、培训导师、投资机构和媒体宣传等方面支持。
对所有参加全国选拔赛的项目第一创始人,大赛组委会将区分不同创业者群体,在征求省级组委会意见的基础上,从中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海归创业、技能创业、返乡(下乡)创业、转岗创业、自强创业等典型人物,收入“中国创翼风采录”,在系统内和社会上广泛宣传,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鼓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将大赛评选结果与创业扶持政策的落实相结合,对获得“全国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称号的项目,可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加大资金等政策扶持力度;对所有参加全国选拔赛的项目,在入驻园区、贴息贷款、培训辅导、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十、宣传发动与配套活动
大赛启动后,大赛组委会将广泛发动各类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并委托专业机构全程***各阶段赛事进展,宣传更多地方好的做法,树立更多的青年创业典型,提升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舆论氛围。
为丰富大赛活动内容,扩大大赛影响,省级选拔赛期间,各省应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创业大讲堂、创业培训、创投对接、展示交流等配套活动,努力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增强效果、促进对接。大赛组委会鼓励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和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为参赛项目提供指导、培训、推广、投融资等方面的深度服务。
十一、经费保障
全国选拔赛和决赛所需组织实施费用,由大赛组委会在已申请的财政资金中列支。地方领队、工作人员和参赛选手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省级赛事活动经费由各省级组委会负责,各省举办大赛及配套活动时可按规定接受社会资助。
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
张义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李 萌 科技部副部长
汪鸿雁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程 凯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
副主任
张 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
王建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党委书记、主任
委 员
柴海山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巡视员
王晓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
李金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
龚南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传中心副主任
谢 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副主任
李 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副主任
梅建平 科技部高新司副巡视员
刘 钢 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副巡视员
解宏德 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副主任
李祥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创业指导处处长
李红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毕业生
就业服务处处长
办公室
主 任 谢瑗(兼)
副主任 李红义(兼)
成 员 单禹 蔡和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