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博州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初级中级高级培训考核班的通知
博州人社培字〔2014〕8号
关于举办博州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初级、
中级、高级培训考核班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1〕23号)和《关于报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考核计划的函》(新职鉴字〔2014〕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博州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初级、中级、高级培训考核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博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技术工人,凡符合汽车驾驶员初级、中级、高级培训考核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培训考核。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并在从事本专业工作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操作责任事故。
(一)初级工
工作满1年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培训考核。
(二)中级工
专业工作年限10年并被聘任为初级工满5年,可申报中级工培训考核。
(三)高级工
专业工作年限15年并被聘任为中级工满5年,可申报高级工培训考核。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一)申报人员应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申报中、高级工的技术工人需提供初、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请各县市、各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核本县市、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的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并在初审合格人员的复印件上加盖印章,同时提交申报人员名册。未加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名册及材料均视为无效。
四、收费标准
(一)培训、考核费用根据自治区发改委新计价费〔2004〕1***6号文件规定,高级工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培训费800元、专业理论考试费50元、实际操作材料费250元、评定费75元,合计1185元;中级工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培训费600元、专业理论考试费40元、实际操作材料费200元、评定费50元,合计900元;初级工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培训费500元、专业理论考试费30元、实际操作材料费150元、评定费25元,合计715元。
(二)教材资料费按实价另收。
(三)培训班为全脱产学习,可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五、审核材料地点、联系方式及培训地点、时间
博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
联系人:曹丽萍、史俊
电话:0909-2318560、2318177
报到及培训地点:博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级考核站
联系人:巴依尔
联系电话:0909-2328319、159****6182
乘车路线:3路公交车博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下车即到。
审核材料及培训时间安排:
审核时间:2014年8月18日—22日。(符合晋升等级的人员个人材料在8月20日前审核截止,逾期不予申报)
报到时间:2014年8月23日—24日
培训时间:2014年8月25日—9月30日
六、各县市报名联系方式
博乐市 0909-2281070
阿拉山口市 0909-6998069
精河县 0909-5332379
温泉县 0909-8226198
2014年7月7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