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主择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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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3日发表
博州军转办函字[2014]2号 关于做好自主择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全区自主择业宣传工作的通知》(新自转[2014]01号)精神,现结合博州实际,要求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宣传工作。一是做好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的宣传;二是做好有关政策法规方面的宣传;三是做好就业创业方面的先进典型人物的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从事自主择业工作的同志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自主择业工作凝聚力和吸引力,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自主择业工作,为自治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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