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基础信息摸查的通知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扶贫开发与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
关于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基础信息摸查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脱贫,根据人社部、财政部、***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119号)和人社部、***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7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6号)要求,决定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信息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扶贫部门要在建档立卡工作基础上,切实担负摸查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基础信息的责任。人社部门要与扶贫部门一道,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逐家逐户摸清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基础信息。对未就业的摸清就业意愿和就业服务需求,对已就业的摸清就业地点、就业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并填写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信息表(见***),组织专人审核并将信息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充分发挥行政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作用,把摸查责任落实到人,谁摸查、谁负责,对信息不准确的重新摸查和录入。创新摸查方式,多渠道开展信息摸查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支持。
二、各县市人社部门要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就业失业基础信息,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通过开发就业岗位、开展技能培训、扶持自主创业、完善就业服务等措施,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维护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劳动权益,帮助未就业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已就业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
三、各县市人社部门、扶贫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实将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基础摸清查准,有针对性开展就业服务,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加收入。各县市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信息表于3月20日前分别报市人社局、市扶贫办。
联 系 人:市就业处农村科李绍宾
联系方式:28681599 139****5279
联 系 人:市扶贫办匡科
联系方式:28686760 180****2282
***:
附表1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表 附表人社部发[2016]119号.xlsx
附表2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人员信息采集表.xlsx
附表3农村贫困劳动力未就业人员信息采集表.xlsx
株洲市扶贫开发
与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