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株洲市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株人社发〔2015〕28号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株洲市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株洲市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8日
株洲市全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一、开展全民参保登记的重要意义
全民参保登记,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
开展全民参保登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全民参保登记的目标任务
按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要求,全市在2016年底前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持续扩大覆盖面。对株洲市的户籍人口和外来常住人口进行参保登记,摸清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增强扩面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覆盖所有法定群体。
(二)全面开展参保登记工作。对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合并筛选比对,通过***核查,建立全市集中统一的、以身份证号码为基础、以社会保障号码为唯一标识、全面覆盖和实时更新的人力资源基础信息库。
(三)增强管理能力。促进全省经办数据集中管理,使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更加方便快捷,并能有效避免重复参保、重复补贴和重复领取待遇,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四)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社会资源,全市做到社会保险统一登记、统一征缴、统一稽核和业务网上经办与个人权益信息网上查询。
三、工作措施
(一)整合企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参保信息,并进行筛查比对,清除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对于已经参加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人员,经过基本信息比对直接确认参保登记,无需重新申报、重复采集信息。
(二)对于未参加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人员,通过向社会发布公告的形式,要求本人或其家属,携带其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在社区登记基本信息,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将采集的信息上传至省人社厅统计信息中心。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数据库,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人单位数据库适时对接并共享信息,比对、校核基础信息,获取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信息,有效督促并开展执法监察活动。
(四)将视为新参保登记的人员和确认参保登记的人员作为可制发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尽快核发并使用社会保障卡。
(五)将可制发社会保障卡人员的信息与公安、计生人口的信息进行比对,获取仍未参保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
(六)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充分利用银行的网点和柜台资源,通过我市经办信息系统与银行系统相联,运用社会保障卡查询核对持卡人的社会保险信息。
四、工作安排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制定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做好其他相关的基础工作。
(二)实施阶段。制定全市全民参保登记业务操作规程;组织已参保人员的信息比对工作;做好未参保人员的入户登记调查核实工作;做好全民参保登记情况统计分析等。
(三)完善阶段。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书面报告全民参保登记情况,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等。
具体的工作任务、分工及要求详见***1。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市局成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侯李平同志任组长,刘遂弦、张蔚、柏国顺、厉鸣、田智思等同志任副组长,戴乐元、陈志鸿、田智思、徐争雄、徐湘、唐琳、李纯、凌苏湘等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社保处,田智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蔚同志负责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各相关险种指定一名副处长(副主任)主抓,并指定一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各县市区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当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牵头部门。
市里负责的全民参保登记宣传工作经费由市社保处、医保处、工伤处、机关社保处、失保中心共同分担,局财务科统筹协调;***入户登记工作经费由局财务科申请列入2016年经费预算。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落实当地全民参保登记相关工作经费。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加强就业、社保、劳动关系、劳动监察、信息综合管理等机构,以及各相关信息系统开发商的协调,加大经办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人员培训,为切实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与此同时,加强与公安、财政、民政、卫生、计生、质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增进共识,形成合力,积极配合并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的共享,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计划,开展专题宣传、举办培训班、组织专家解读、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板报、张贴宣传画、深入基层宣讲,以及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人人参保、我要参保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要按照全民社会保险目标责任分解,全民落实目标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将全民参保登记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领导的绩效考核体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要加强工作督导,了解和调度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工作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途径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