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110
按照自治区要求,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发〔2015〕46号)、《关于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增加机构编制的批复》(新党编办〔2015〕142号)精神,并根据我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我州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前的准备工作。按照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及时成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夯实组织基础;建立工作定期报告和督查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积极组织州、县社保业务经办人员参加自治区人社厅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对相关文件进行系统学习,把握好政策实质。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政策宣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我们坚持把政策宣传作为重点,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进行正面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理解支持改革,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三是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时转发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我州各县市和参保单位均指定专门分管领导和业务经办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自5月起,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先后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数据采集工作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和退休人员待遇统筹内项目的核定以及财务清算工作。全州884个机关事业单位31020人基本信息录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库,其中:在职22841人,退休8179人。自今年8月起,全面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