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奋力将博州创业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2009年以来,我州建立创业服务型县(市)2个,已建服务指导中心3个,创业服务站所15个,打造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6个,累计创业11331人,带动就业16227人;组织开展创业培训人数3994人,培训后实现创业人数2543人,带动就业2247人。大学生创业培训引领计划培训692人,实现创业249人,带动就业506人。其中2016年上半年,新建创业孵化基地3个,已为261名创业者办理小额担保贷款1334万元;新增创业人数1459人,带动就业2101人;组织开展创业培训人数709人,培训后实现创业人数330人,带动就业人数500人。
㈠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政策优势,为自主创业者营造创业氛围。一是结合开展创建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市)工作,各县(市)优化创业环境,因地制宜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积极为初期创业者打造良好创业条件。博州目前已投入使用的创业孵化基地总面积10591平方米,目前入驻工商户和企业112家,带动创业就业479人。按照“扶上马、送一程”的理念,面向各类创业者提供3年零租金经营场地、创业项目推介、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税费减免、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创业帮扶政策,通过一系列创业政策的落实,减轻创业者的创业成本和创业压力,提高了创业成功率。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进行创业指导等方式全力促进入驻项目成功孵化,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树立了一批像领域游戏制作工作室、民族工艺品制作中心、塔乐流行手风琴艺术中心等优秀创业典型。二是建立了精河县微小企业创业园(工业园),园区共有企业28家,吸纳就业员工2200人(少数民族768人)。吸纳就业人员年龄主要集中在20岁-45岁左右。女性主要在纺织类企业就业,工资待遇在2400元-3500元;男性主要在加工生产类企业就业,工资待遇在2800元-4000元。初中以下学历50%人,高中学历40%,其他学历10%。大中专毕业生主要是技术骨干及管理人员为主。
㈡大力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创业者开启 “希望之门”。 小额担保贷款作为我州民生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让创业者插上了腾飞的翅膀,让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贷出”一片新天地。
2011年以来,我州共为2132名个体工商创业者和中小微企业创业者担保贷款13957.5万元。
㈢全力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搭建“梦工厂”。我州从事网络创业人数152人,带动就业447人。为做好网络创业工作,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我州与雪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实施“县域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组建专业团队,引入新疆果业大唐丝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县域电商发展模式,负责在精河县域组织实施“县域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计划,建设运营精河县域综合电商服务平台,完成“县域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的建设任务。
㈣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让每一个就业创业工作人员这成为创业者的“智囊团”。为使我州创业政策贯彻的好、落实的准,州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先后赴各县(市)开展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就业政策培训班3期,向150余名来自各乡镇(场)、街道、社区的基层就业创业工作人员解读创业担保贷款、社保补贴、职业培训等就业政策。并对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详细讲解。截至目前,免费发放《创业政策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6.2万余份,现场接待咨询5000人次。建立创业信息发布平台,累计通过短信平台发布各类创业就业服务信息3万余条;凸显创业促就业的拉动效应,成立创业服务中心,对初次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企业开办全程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