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平稳有序运行
自治州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平稳有序运行
自治州开展大病保险试点一年多以来,自治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平稳有序运行,确保了大病保险政策的有效落实。截止2016年底,获得补偿人数780人,共计补偿***6万元,其中:城镇居民补偿130人,补偿191万元;农村居民补偿650人,补偿455万元。
一是保障服务形成机制。在服务站点建设上,在博乐市行政服务大厅,精河县行政服务大厅,温泉县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了合署办公点在内的3个理赔服务点,实现县区全覆盖,减少城乡居民奔波之苦。在服务人力配置上,配备专职大病保险管理人员。按照要求配备具有医学背景的专业人员2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其他专业人员2名,共计5名专职人员。
二是惠民政策深入民心。以报刊电视专栏为载体,发布大病保险告知书和专访报道;以村队、社区宣传公告栏为载体,粘贴、派发宣传单1万多份;群发宣传短信15万条次。通过广泛、密集的宣传投放,使大病保险政策家喻户晓。
三是强化培训促工作。为保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顺利运转,每月召开县市大病保险管理人员专题培训。要求派驻县市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博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相关政策,中华保险大病保险系统操作等知识。
四是承保工作有序规范。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对接前,先行手工计算赔款,对累计剩余医疗费在10000元以上人员名单,由进驻县、市服务大厅人员进行理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