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2013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成效明显
2013年,自治州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民生工程,科学谋划,合理引导,强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85819人次,创收5.18亿元。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实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机构工作人员,每个乡镇既有分管领导,又配备专兼职人员1—3人,使得农村富余劳动力季节性转移就业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发布用工信息、***登记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积极参与各种转移就业机会,增收致富。全州利用集市进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宣传15次,发放宣传材料3.2万份,政策咨询8700人次。
三是摸底调查,做好统计工作。各乡镇定期对本辖区农村劳动力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健全台账,详细掌握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意愿及收入情况,并实行动态管理,层层汇总上报,使得转移有人员,转移有目标,转移有数据。
四是以劳务经纪人为抓手,做好有组织转移。我州共有劳务经纪人398人,劳务经纪人由各县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外出务工前,各乡(镇)通过劳务经纪人带队来管理好务工人员,以提高有组织转移化程度。2013年全州季节性转移62735人次,实现劳务创收23463万元,其中有组织转移就业24929人次,创收8717万元。
五是***管理和服务,为季节性转移提供保障。从宣传动员、转移培训、劳务洽谈、劳动管理、权益保障、后勤服务等环节入手,开展全方位服务。各县市、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带动劳务输出向多元化、市场化方向发展,扩大转移就业规模,取得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