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医保中心三措并举规范定点零售药店
昌黎县医保中心强化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规范其经营范围,进一步加强对医保定点药店的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年初签订协议。医保中心对药店的营业面积、营业时间、经营范围以及资料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验收合格方可与之签订新一年的协议,目前,我县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已经发展到136家,能充分满足全县参保职工的购药需求。
年中随时监督。稽查大队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不定时检查,采取一看二问三走访的方式规范其售药行为,严禁其摆放或存储食品、日用百货、健身器材、日用化妆品、小家电、工艺美术品等商品,严禁刷卡***。2016年,医保中心稽查大队共检查医保定点药店230家次,先后有12家药店受到查处,被责令暂停刷卡业务限期整改。
年末考核续签。每年年末,医保中心都要对所有定点药店进行一次整体考核,对于有问题的药店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暂停定点服务业务甚至终止协议的处理,并以此作为下一年是否续签《协议》的条件。今年4月份签订协议期间,共有6家药店未能与医保中心续签协议,其中5家被暂停定点服务业务,1家药店被终止协议取消医保定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