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行为
自即日起,由市、县两级政府将组织公安、交通、工信等部门,对辖区汽车生产改装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行为,取缔非法生产改装厂。
此次检查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疑似改装货运车辆实施检查。重点整治三轴(含三轴)以上货运车辆的非法改装行为。包括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或承载限值;擅自增加轮胎数量、车轴数量;擅自改变车辆主要总成部件;更换车辆车身或罐车罐体。在治理阶段,对查实车辆存在擅自改装现象的,依法予以处罚。
同时,我市还将对汽车整车、专用车生产(改装)企业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生产(改装)的公路运输车辆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一致性情况。按照《公告》,对企业逐一检查并进行登记,对未按产品公告生产产品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召回违法生产(改装)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对联合执法查处的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实施责任倒查,追究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责任,属于已取得车辆改装资质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营资格。属于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