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圆满完成2014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任务
今年,我局承办政协提案29件,人大建议3件,共计32件,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按时办结率、答复函规范化率、代表委员走访率、满意率均为100%,圆满完成了承办工作任务。
一、精心组织落实,切实加强承办工作的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承办任务下达后,为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苑景华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承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具体承办工作小组,加强对承办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明确承办责任。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承办人具体负责”的总体要求,分管领导及办公室对建议、提案进行认真的清点、核实、登记,逐件审理,并将承办任务及时落实到相关领导和处室,落实到具体承办人,明确任务标准和完成时限,实行目标管理,并列入年终考核,增强做好承办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严格落实制度。把承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承办所提出的问题,定期分析承办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承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落实承办任务的具体措施,并建立检查调度、小结讲评等制度,加强对承办工作的督导、调度,促进了承办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坚持依法办理,着力提高承办工作的质量
承办过程中,始终遵循交办清楚、办理认真、审查合格、答复规范、走访到位的原则,把提高承办工作质量和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承办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坚持依法承办。在承办过程中,我们坚持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依据,严格遵循《城乡规划法》、《保定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承办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规章制度。二是注重抓好落实。为防止“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我们在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对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抓紧时间解决;对应当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纳入规划逐步解决;因法律规定和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求得代表、委员的理解,从而,确保了承办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是严格审查把关。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答复函格式答复,答复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有理有据,避免避重就轻、含糊其词,在工作中形成了一整套工作制度,即承办人和相关业务处室具体办理、共同走访,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和政策把关,一把手最后审阅签字,从而有效提高了提案办结的速度和质量。
三、走访听取意见,不断提高承办工作的满意率
为扎实做好承办工作,我们坚持深入走访、虚心听取意见,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有效提高了承办工作的满意率。一是坚持深入走访。对于我局所承办的建议和提案,我们始终坚持全部走访,无论是市区内的还是市区外、各县的,都主动联系,约定时间、地点,由具体承办人和有关业务处室人员一道共同走访。二是答复有理有据。走访过程中,由专业人员根据建议、提案内容,从国家政策、法规、省市有关规定等方面,精心做好业务准备,并携带相关资料和图纸当面向代表、委员说明答复的政策依据和现实条件,全方位的解答委员届时提出的疑问,做到有问必答,答之有理。三是虚心听取意见。利用走访之际,虚心征求和积极采纳代表、委员对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利用此机会,主动向代表、委员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代表、委员对我们此种工作方式较为满意。
今年,京津冀协同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我市面临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在这个重大发展机遇面前,市规划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承办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