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到行唐县调研信访条例的修订工作
为夯实信访基础业务工作,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量,9月8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刘志毅一行到我县调研信访条例的修订草案工作。县领导田志、王吉秋、何步云、梁锁山、池玉清出席会议。
在座谈会上,刘志毅首先就本次信访条例的修订进程做了简单介绍,倡议在座的与会人员广开言路,共同探讨,完善不足。
本次《河北省信访条例》(修订草案)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并结合我省实际初步制定的(二次审议稿);主要围绕信访机构人员职责、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答复、送达、信息录入和督查督办等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的法制规范。
研讨中,与会领导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在仔细研读修订审议稿的情况下,就条例制定中的具体措施及相关文字内容规定,结合自己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事例,对草案的不足之处提出修改意见。
省领导在认真听取在座人员相关意见及建议后,对我县在信访工作方面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给予肯定,并表示将认真整理归纳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