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机关聘用法律顾问为国资监管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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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2日发表
为 加强市国资委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市国资委积极做好机关法律顾问聘用工作,在连续多年聘用机关法律顾问的基础 上,2016年4月10日市国资委与河北海立律师事务所继续签定了2016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0日市国资委法律顾问的聘用合同,合同明确了聘 用的法律顾问在市国资委国资监管工作中做好法律咨询、有关涉法事务的责任义务,为市国资监管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以有效防止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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